Ⅰ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的社會
瓊中縣各族人民喜歡聚族而居,自成村峒。東北部村寨較密,西南部山高水冷,村落分散。民房住宅各具特色,有10柱瓦房、8柱茅房、船形茅房等。
1949年前,村陋房殘,破爛不堪。1952年後,縣設立專門管理機構,制訂規劃建設城鄉集鎮。
1990年,建成縣城1座,鄉鎮集圩17個,總面積6.42平方公里。房屋建築面積89732.29萬平方米。其中3層以上樓房32幢,建築面積3萬多平方米。同時,大抓農村建設,瓊中縣人民政府累計撥出專款491.5萬元,扶助農民建房12092間,面積80.54萬平方米。瓊中縣80.5%的農民住上了瓦房。黎母山鎮有兩戶農民還蓋起了鋼筋水泥結構平頂房。90%的鄉間道路已建成大道,55%的村寨飲上井水或自來水,65.2%的農戶用上電燈。
2010年瓊中縣政府對百花嶺風景區、飛水嶺、營根洋、虎嶺公園及老幹部活動中心整體開發規劃基本完成。實施縣城供水、污水處理、垃圾填埋、舊城區改造、供電、通信、營根河綜合治理、百花廊橋、龍溪路、環城東路(南段)等一批市政工程;加快城北新區建設,建成「三月三」文化廣場、新海汽客運站、樂園酒店等一批文化、交通、接待及辦公設施。瓊中縣城面積由2005年的3.15平方公里擴大到4.55平方公里,人居環境不斷改善,輻射帶動作用顯著增強。興建沼氣池1797個;改廁5969間;興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186宗,從根本上解決農村2.11萬人飲水不安全問題。除險加固中小型水庫5宗。新建維修配套水利189宗,長262公里,新增、恢復、改善灌溉面積5萬多畝。改造長征至吊羅山公路、中平公路,新建改造農村公路75條371.33公里,惠及65個行政村,近8萬人口。
2012年海南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涉及瓊中縣9項,其中,社會保障財政補貼2012年9月底已按照全省標准統一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超額完成8.5%;城鎮保障性住房竣工率超額完成6.4%;農村危房改造超額完成11.75%;水庫移民危房改造完成100%;建設常年蔬菜基地面積1565畝,超額完成省下達1405畝的任務;落實市場農副產品平價專區建設3個;中職教育免學費實現全覆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完成計劃任務的100%。積極配合「綠化寶島」工作,共投入資金6953萬元,完成年度植樹造林任務129.1%。
Ⅱ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歷屆領導名單
自治州(區)人民政府領導人更迭表
歷屆州(區)政府(人委、革委會)
州長(主席、主任)更迭表
(1949年3月~1987年12月)
表5—1—1 姓名 籍 貫 民族 職務 任職時間 陳克文 海南省文昌縣 漢 主席 1949年3月~1951年1月 王國興 海南省瓊中縣 黎 主席
州長 1952年4月~1955年10月
1955年10月~1958年5月 林岳川 海南省萬寧縣 黎 州長 1958年5月~1968年4月 劉榮
(軍代) 海南省文昌縣 漢 主任 1968年4月~1973年5月 趙光炬 海南省東方縣 漢 主任 1973年5月~1975年5月 馬一品 北京市平谷縣 漢 主任 1975年5月~1975年8月 李萬福 黑龍江省賓縣 漢 主任 1975年8月~1977年9月 張日和 廣東省五華縣 漢 主任 1977年9月~1982年8月 王越豐 海南省瓊中縣 黎 州長 1982年8月~1983年8月 王學萍 海南省瓊中縣 黎 代州長
州長 1983年8月~1984年8月
1984年8月~1987年12月 歷屆州(區)政府(人委、革委會)副州長
(副主席、副主任)
(1949年3月~1987年12月)
表5—1—2 姓名 籍 貫 民族 職務 任職時間 王國興 海南省瓊中縣 黎 副主席
副主任 1949年3月~1951年1月
1971年9月~1975年1月 陳斯德 海南省瓊中縣 黎 副主席
副州長
副主任 1949年3月~1951年1月
1952年4月~1968年4月
1972年9月~1982年8月 趙光炬 海南省東方縣 漢 副主席 1952年4月~1953年3月 陳克文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主席 1953年3月~1955年10月 張佩 河北省井隆縣 漢 副主席 1954年2月~1955年10月 韓立人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州長 1955年10月~1958年5月 王玉錦 海南省瓊中縣 黎 副州長 1955年10月~1968年4月 林岳川 海南省萬寧縣 黎 副州長
副主任 1955年10月~1958年5月
1968年4月~1975年6月 趙哲忠 海南省瓊中縣 苗 副州長 1955年10月~1960年12月 黃式如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州長 1957年3月~1960年5月
1962年8月~1968年4月 周訓堂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州長 1958年5月~1966年5月 王玉進 海南省瓊中縣 黎 副州長 1962年8月~1968年4月 羊德光 海南省儋縣 漢 副州長
副主任 1963年10月~1968年4月
1972年9月~1982年8月 顧相林
(軍代) 山東省沂水縣 漢 副主任 1968年4月~1969年5月 黃歧山
(軍代)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主任 1968年4月~1974年10月 黃運輝
(群眾
代表) 海南省通什市 漢 副主任 1968年4月~1973年5月 梁成 山西省平遙縣 漢 副主任 1969年5月~1973年5月 張振明
(軍代) 河南省汝南縣 漢 副主任 1970年11月~1973年10月 陳說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主任 1972年9月~1980年4月 趙魁富 河北省阜平縣 漢 副主任 1972年9月~1980年12月 羅文洪 廣西壯族自
治區合浦縣 漢 副主任 1973年5月~1975年9月 陳書鳳 海南省萬寧縣 黎 副主任 1973年5月~1982年8月 李萬福 黑龍江省賓縣 漢 副主任 1974年1月~1975年8月 張楓 廣東省開平縣 漢 副主任 1974年10月~1978年2月 王越豐 海南省瓊中縣 黎 副主任 1976年2月~1982年8月 李廣良 海南省瓊中縣 苗 副主任
副州長 1976年2月~1982年8月
1982年8月~1983年8月
1987年7月~1987年12月 葉佐平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 漢 副主任 1977年10月~1982年8月 張積成 海南省瓊山縣 漢 副主任 1977年7月~1982年8月 文謙受 海南省東方縣 漢 副主任 1979年12月~1982年8月 楊洪 廣東省大埔縣 漢 副主任 1982年8月~1983年8月 林安彬 海南省三亞市 回 副州長 1982年8月~1985年4月
1987年7月~1987年12月 王祖武 海南省瓊海縣 漢 副州長 1982年8月~1987年12月 王育良 海南省瓊中縣 黎 副州長 1983年8月~1986年7月 康省民 福建省惠安縣 漢 副州長 1983年8月~1987年12月 李明天 海南省瓊中縣 苗 副州長 1984年8月~1987年12月 古顯鋃 江西省尋烏縣 漢 副州長 1987年9月~1987年12月 註:1949年3月至1951年1月,自治區行政委員會時,職務稱主任、副主任;1952年7月至1955年10月,自治區人民政府時,稱主席、副主席;1955年10月16日起改稱州長、副州長;1968年4月至1982年8月稱革委會主任、副主任;1982年8月9 日起改稱州長、副州長。
歷屆州(區)政府(人委)秘書長
表5—1--3 姓名 籍 貫 民族 職務 任職時間 韓立人 海南省文昌縣 漢 秘書長 1953年2月~1955年10月 葉明華 海南省文昌縣 漢 秘書長 1957年5月~1957年6月 王波 海南省文昌縣 漢 秘書長 1957年12月~1958年10月 王 昌 海南省儋縣 漢 秘書長 1961年12月~1962年1O月 符濃 海南省文昌縣 漢 秘書長 1962年10月~1964年8月 曾海波 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 漢 秘書長 1964年10月~1968年4月 符瑞軒 海南省文昌縣 漢 代秘書長
秘書長 1983年12月~1984年5月
1984年5月~1986年5月 鄭善光 海南省瓊海縣 漢 秘書長 1986年9月~1987年12月 歷屆州(區)政府(人委)副秘書長
表5—1—4 姓名 籍 貫 民族 職務 任職時間 範文山 海南省東方縣 漢 副秘書長 1958年7月~1958年12月 楊滌海 海南省瓊山縣 漢 副秘書長 1958年7月~1958年12月 孫惠公 海南省三亞市 漢 副秘書長 1961年12月~1966年12月 符瑞軒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秘書長 1983年5月~1983年12月 邢詒橋 海南省文昌縣 漢 副秘書長 1983年12月~1984年8月 李明天 海南省瓊中縣 苗 副秘書長 1983年12月~1984年8月 孫同
(女) 黑龍江省
呼蘭縣 漢 副秘書長 1984年8月~1987年12月 註:革委會期間未任命秘書長、副秘書長。
歷屆州(區)政府(人委、革委會)辦公室
(辦事組)主任、組長
表5--1--5 姓名 籍 貫 民族 職務 任職時間 邢保民 海南省文昌縣 漢 主任 1955年11月~1956年7月 範文山 海南省東方縣 漢 主任 1956年7月~1958年7月 孫惠公 海南省三亞市 漢 主任
(兼) 1961年12月~1966年12月 王綏業 海南省瓊山縣 漢 組長 1968年12月~1971年2月 陳鳳來
(軍代) 吉林省九台市 漢 組長 1971年2月~1973年4月 邢益奮 海南省文昌縣 漢 主任 1983年10月~1986年5月 黃沛 廣東省化州市 漢 主任 1986年5月~1987年12月 註:辦公室的前身是秘書室。
Ⅲ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歷史沿革
州境秦時為象郡,漢為儋耳郡地,隋為臨振郡,唐置崖州,歷經中國封建各朝。民國廢州府,設樂東、保亭、白沙3縣。1949年並3縣為瓊崖少數民族自治區行政委員會。1952年7月1日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1955年改為自治州,轄通什、三亞2市和樂東、保亭、白沙、東方、瓊中、陵水、昌江7縣。1987年由於設立海南省而撤銷自治州。
1949年3月,成立瓊崖少數民族自治區行政委員會。1951年1月,撤銷瓊崖少數民族自治區行政委員會。1952年7月1 日,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設置秘書室、民政科、財政科、農林科、文教科、工商科、衛生科共7個單位,編制131人(含人民法院)。
1953年~1954年,增設經委、財委、計劃科、統計科、合作指導科、商業科、工業科、交通科、人事科、稅務局、糧食局、郵電局、中心支行、公安處。撤銷農林科,分設農業科、林業科、水利科、水產科。編制178名。
1955年10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撤銷。
1956年,州人委設置辦公室、人事科、政法辦公室、民政科、工業交通辦公室、工業科、勞動管理科、手工業管理科、市政建設科、交通科、農林水辦公室、農業科、畜牧科、亞熱帶經濟作物科、移民墾荒科、林業局、水利科、水產科、財糧貿辦公室、財政科、稅務局、商業局、計委、文教衛生辦公室、文化科、教育科、工農教育科、體委、收音站、衛生科、公安處、監察處共32個單位,行政編制270名。
1957年,將工業科、交通科、手工業管理科合並為工交局;農業科、亞熱帶經濟作物科、畜牧科、水產科合並為農業局;撤銷水利科,成立水利局;財政科、稅務局合並為財稅局;文化科、教育科合並為文教局;民政科、移民墾荒科、勞動管理科合並為民政局。撤銷工業交通、農林水、財糧貿、文教衛生、政法5個辦公室,行政編制減為220名。後增設物價科。
1958年,將物價科並入計委,體委並入文教局,民政局包括老區建委。撤銷工交局,分設工業局、交通局,增設勞動局、畜牧局、開發局、外貿局、移民墾荒局。監察處、公安處分別改稱監察局、公安局,行政編制減為186名。
1958年12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委搬到海口市和海南行政公署合署辦公(1959年3月20日,國務院正式通知),對內一套人馬,對外兩個牌子。1961年11月,恢復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機構,州人委搬回通什鎮辦公。工作機構設置30個:州人委辦公室、勞動局、工業局、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外貿局、公安局、經委、農林水辦公室、財貿辦公室、交通運輸局、水電局、廣播站、財政局、稅務局、文化局、教育局、苗族工作委員會、民房建設委員會、統計局、手工業局、物資局、森工局、水產局、五料基地局、衛生局、人事局、供銷社、檔案館,行政編制272名。後增設建築工程局(簡稱建工局)。
1964年,增設工商行政管理局、民間運輸管理局、農業機械管理局、文教衛生辦公室。是年7月,將民房建委、建工局和通什鎮建委合並為民房市政建設委員會。1965年1月,增設科學技術委員會。1966年9月,增設農墾局。
1966年下半年,自治州開展「文化大革命」。州政府機關受到造反派的沖擊,機構處於癱瘓狀態。1967年3月25日,遵照海南地區軍管會命令,建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軍事管制委員會,對全州黨政工作實行一元化領導。州軍管會下設生產委員會,行使州人委的職權。
1968年4月6日,廣東省革命委員會批准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命委員會,對全州黨政工作實行一元化領導。州軍管會及其生產委員會自然撤銷。州革委會設辦公室、政治部、生產指揮部。是年12月,改設辦事組、政工組、生產組、保衛組及16個服務站。州革委會生產組分管農林水牧、水產、工業生產、農機、機械物資供應、交通運輸、商業供銷、糧油、財政金融、人民衛生等10個服務站。1969年8月,撤銷所有服務站,生產組設立秘書、計劃、農業、農機、交通、工業、財貿、衛生8個辦公室。1971年7月,撤銷秘書、計劃、農業、農機、財貿5個辦公室,改設政工、戰備、民政、科學研究、計劃統計、農林、水電、商業、糧油、財稅、土地規劃11個辦公室和人民銀行。
1972年12月,上述辦公室全部撤銷,新設農林水辦公室、工交辦公室、財貿辦公室、科教辦公室、計劃委員會、政法委員會。農林水辦公室分管農業局、林業局、水產局、水電局,工交辦公室分管輕化局、二輕局、農機局、公路運輸局、郵政局、電信局,財貿辦公室分管商業局、糧食局、財稅局(後改財政局)、人民銀行、建設銀行,科教辦公室分管教育局、衛生局、科技局、體委,計劃委員會分管勞動局、建工局(後改基建局)、物資站(後改物資局),政法委員會分管公安局、民政局、人民法院。
1973年6月,撤銷州革委會生產組、政工組、保衛組。8 月,撤銷上述三大組各辦公室,原生產組各委、辦、局(後增加外事辦公室、文化局),改為州革委會下設機構。
1974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商業局合署辦公;撤銷公路運輸局,成立公路局、汽車運輸公司。
1975年6月,成立供銷合作社。12月,撤銷州革委會辦事組。改為州革委會辦公室。
1976年,成立地震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改為外事處。
1978年,設立熱帶作物局;成立社隊企業管理局,與二輕局合署辦公;地震辦公室改為地震局。
1979年,設立畜牧局;成立稅務局、外貿局,分別與財政局、外貿公司合署辦公;成立科學技術委員會、文教辦公室,撤銷科教辦、科技局;社隊企業管理局和二輕局分設;調整原計劃委員會,分別成立計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基本建設委員會。
1980年,撤銷基建局,成立統計局、物價局、人事局、司法局、醫葯生產供應公司、氣象局、檔案局、僑務辦公室,其中氣象局、檔案局、僑務辦公室分別與氣象台、檔案館、外事處合署辦公;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業局分開辦公,財政局和稅務局分開辦公。
1982年8月9日,黨政分家,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撤銷州革委會。
1983年機構改革,州政府設置32個工作部門:州政府辦公室、計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統計局、物價局、城鄉建設環保局、交通局、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水利電力局、水產局、財政局、稅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業局、糧食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局、教育局、衛生局、計劃生育委員會、體育運動委員會、人事局、勞動局、外事辦公室和僑務辦公室(合署)。行政編制從原來1518名,減為1201名。
1984年~1986年,先後增設民族事務委員會、人民防空辦公室、建設委員會、環境保護局、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財貿辦公室、二輕局、國土局、鄉鎮企業管理局、公路局等10個工作部門,撤銷城鄉建設環保局。
1987年12月18日,召開自治州第七屆人大第二次會議,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海南省及其籌備工作的通知》精神,宣告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結束。州政府及其工作機構隨之於1987年12月31日撤銷。
Ⅳ 海南的黎族姑娘是怎麼樣對小夥子表達愛意的
海南黎族與台灣原住民族都是古越族後裔
但是目前來看,黎族主要聚居在海南省中南部的瓊中縣、白沙縣、昌江縣、東方市、樂東縣、陵水縣、保亭縣、五指山市、三亞市等七縣二市之內,其餘散居在海南省的萬寧、屯昌、瓊海、澄邁、儋州、定安等市縣。由於分布地區不同和方言、服飾等的差異,其自稱有「伴」、「岐」、「杞」、「美孚」、「本地」等。
黎族源於古代百越的一支。西漢曾以「駱越」、東漢以「里」、「蠻」,隋唐以「俚」、「僚」等名稱泛稱中國南方的一些少數民族。海南島的黎族先民也包括在這些泛稱之內。「黎」這一專有族稱始於唐末,到宋代才固定下來,沿用至今。
據考古發現,海南島新石器時代原始文化遺址有130處,大約距今五千年左右。史學界和民族學界研究認為,這些新石器遺物的主人是黎族的先民。是黎族先民開發了海南島。秦漢時期,海南島同漢王朝關系密切,漢武帝先後數次派兵打開瓊島,設置珠崖、儋耳兩郡,部分大陸漢人遷居海南島,與黎族土著居民雜居。以後,漢族大量移民海南島。「村人」、苗族和回族也先後遷徙入島。大量移民的遷入,帶來了先進的生產工具(鐵器)和生產技術(農耕),社會生產力進一步發展,公元l世紀中葉,封建統治漸趨穩固。
南北朝和隋朝初期,中央政權對海南島的統治更加鞏固,俚僚領袖冼夫人起了重要作用。她率領俚僚1000餘峒(包括黎族祖先)以及嶺南其它越人,先請命於梁朝,後又歸屬於隋朝。冼夫人深明大義,致力團結,密切了中原與海南島的關系,促進了黎族社會經濟的發展。唐宋時期,海南島與中央王朝關系更加密切,海南島作為唐朝與南海諸國貿易往來的交通要沖。唐朝十分重視海南島的統治和開發。黎族地區生產的金、銀、珍珠、玳瑁、香料等既作為「貢品」又作為對外貿易產品。與此同時,黎族地區的封建地主經濟進一步成熟。黎族勞動人民也受到日益沉重的奴役和剝削。
宋末元初,傑出的女紡織家黃道婆年輕時因不堪封建家庭虐待逃至崖州,曾在崖州居留40多年(一說30多年),向黎族婦女學習棉紡織技術,回故鄉烏泥涇(今上海縣華涇鎮)後,在黎族傳統紡織工藝基礎上加以改進,創造出一套先進的棉紡織工具和技術,為科學技術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元初,封建統黎族少女治者採取羈縻政策,任用「峒首」為世襲「萬戶」、「千戶」,加速了黎族社會內部的階級分化,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進一步激化,激起黎族人民不斷起義。
明、清兩代,封建地主經濟在黎族社會中已佔統治地位,大部分黎族地區的生產力水平與當地漢族相近,出現了定期的市場和墟場,檳榔、椰子和牛隻等成為大宗輸往大陸的貨物。在五指山腹地則仍保留原始公社殘余的共耕制生產方式。
[編輯本段]社會經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黎族以農業為主,種植稻、薯、玉米等作物;手工業、漁獵、飼養家畜家禽、採集野生植物是重要的家庭副業,商品生產和貿易不發達。這時黎族地區的社會形態雖是封建社會,但發展不平衡,有兩種類型:一類是占黎族人口和總面積94%以上的一般地區,與當地漢族一樣,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封建地主經濟發展比較快。地主階級通過租佃、高利貸、僱工剝削農民,出現了擁有千畝耕地、千頭牛的大地主。另一類是在五指山腹心地帶13000多人口的地區,到建國前夕仍保留「合畝制」的生產方式。合畝內部實行家族制領導,生產資料統一使用,成員按嚴格的分工集體勞動,收獲後平均分配。這類地區生產力水平較低下,雖然早已使用從漢區購入的鐵制農具,但耕作技術落後,牛踩田、手捻稻、不施肥、刀耕火種仍較普遍,糧食畝產一百多斤。「合畝」(黎語稱「紋茂」,意為「大夥做工」)是農業生產的單位,以「畝頭為首」,由若干戶有血緣關系的「畝眾」組合而成。主要生產資料耕地和牛隻,基本上是合畝公有和幾戶伙有,但一律交由合畝統一使用,在畝頭主持下進行集體勞動,基本上按戶平均分配產品。在一些合畝內,已加入前來投靠的非血緣關系的畝眾,畝內的生產資料已大部分歸畝頭一戶佔有,對畝眾進行各種剝削,原始共耕組織的性質已經發生根本的變化。
建國前,黎族地區還保留「峒」(或稱「弓」)的社會組織。有固定的疆界,若有侵犯,往往會引起峒與峒之間的糾紛和械鬥。每峒都有一個由長輩充當的峒頭,負責維持社會秩序和調解紛爭,較重大的事件則召開全峒會議解決。早期,血緣紐帶是峒的組織基礎,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封建統治的加強,峒已成為縣以下的行政單位,峒頭成了基層統治人物。
1948年初,海南島大部分黎族地區已獲解放,在解放區內進行了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以後,在黨和政府的幫助下,黎族地區工業、農業、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文教衛生事業得到了很快發展。農村除實行科學種田,提高復種指數,增加產量外,還充分發揮黎族地區的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熱帶經濟作物的種植。如橡膠、油料、甘蔗、胡椒、咖啡、腰果、水果等。多種經營為黎族農民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收入。工業生產已形成初具規模的工業體系。1988年,海南島被批准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以後,其對外開放步伐加快,黎族地區的經濟建設日新月異,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黎族鼻簫
[編輯本段]文化藝術
黎族雖然沒有本民族文字,但創造了豐富多彩的口頭文學。其形式活潑,題材廣泛,內容豐富,世代相傳。主要包括故事、傳說、神話、童話、宗教家譜等。比較著名的有《人龔的起源》、《五指山大仙》、《洪水的傳說》、《甘工鳥》、《鹿回頭》等。既反映了社會歷史,總結生活經驗,傳播各方面的知識,豐富了人們的精神生活,也寄託了黎族人民的美好希望和追求。
黎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他們的音樂和舞蹈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民間音樂有自己的傳統樂器:鼻簫、口弓、叮咚板、獨木皮鼓、蛙鑼等。民間歌謠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海南漢語作唱詞,以黎族民歌韻律為唱腔,稱作「漢詞黎調」;一種是用黎語作唱詞,稱為「黎謠正調」。內容多樣,有勞動歌、生活歌、情歌、頌歌、儀禮歌、敘事歌、雜歌等。歌者即興作詞、吟唱心曲,引人入勝。並有獨唱、對唱、說唱、聯唱、領唱等不同形式。曲調旋律,各地區略有不同。
有歌就有舞。黎族人民不僅善唱歌,也愛跳舞,他們的舞蹈來源於生產和生活,來源於對祖先的崇拜。內容主要有生產舞、生活舞和宗教儀禮舞。較著名的舞有《招福舞》、《打柴舞》(竹竿舞/打竹舞)、《舂米舞》等。舞時,往往歌聲、打擊樂和喊聲相融,場面歡快。
黎族的造型藝術,以織錦工藝最為著名。在唐宋時期,黎族的紡織技術就比中原先進。織出的黎錦、黎單聞名於世。他們利用各種不同的紡織工具,從軋棉、彈棉、紡線、染色、理經、織布、刺綉,直到生產出色彩斑斕的錦、被、單、筒裙、花帶等,已形成一整套系統的生產工藝。而且至今,著名的「崖州被」和「雙面綉」,以其技術精巧細密,花色艷麗又富於特色而馳名。此外,黎族的獨木器製作和竹藤編織工藝,也十分著名。
現只是一些群眾保存有黎族傳統服飾及生產、生活工具,棉麻製品有男女上衣、女筒裙、頭巾、木棉布料、麻布料、麻被、麻袋等。黎族婦女服飾主要有上衣、下裙和頭巾,黎族女上衣長61厘米,腰圍55厘米。麻布料長3.08米,寬25厘米,木棉布料長4米,寬17厘米,麻布料首公上衣,衣為灰色,仿銅紋,黑色淺綠,衣長76厘米,腰圍57厘米,衣袖通長115厘米。首飾品有銅耳墜、銀耳環、銀項圈、銅鈴、銀手鐲、銀質袍鈕扣、銀戒指等。生產、生活工具有木竹藤製品、織錦工具、獨木舂血,編壓斗笠工具、紡紗工具、園木平耙、藤籮、藤罐、獨木凳、捕魚工具、獰獵工具、籮筐、斗笠、獨木牛鈴、男女刀簍、陶瓷、陶罐等生產、生活用品。藤罐有一圓形蓋子,通體呈褐黃色,高16厘米,口徑10厘米,底徑12厘米;捕漁工具用麻的糾維織的,直徑58厘米,陶瓷是黎族自己制燒的,褐色,素麵完整,肩部有7個乳針鈿,口徑23厘米,高38厘米,底徑22厘米。
女上衣、筒裙、棉質布料、麻質布料、頭巾、腰帶、綵帶等,其中頭巾的兩側綉有漢文字,巾長155厘米,寬23.5厘米。黎族女上衣衣的款式前下擺長,後下擺短,衣胸兩側綉花紋,長55厘米,腰圍40厘米,衣袖通長106厘米,筒裙長50厘米,腰圍38厘米,棉質布料綵帶長4米,寬20厘米,這個綵帶是黎族結婚時習慣繞在床頂邊。服飾式樣都顯現出多樣化的特點。首飾品有銅耳墜、鉛手鐲、銀質鈕扣、珠子、耳鈴、腳鐲、項飾、發飾等,銅耳墜頂部有一彎扣,下端一彎勾,橙黃色,鉛質手鐲:鐲身鍛成一簿鉛片圈,內平滑,外原兩凸起的鉛片彎勾而成,表面有繩紋,弦紋。生產、生活工具有藤箱、藤蘿、竹笠、魚籠、露兒葉席、狩獵工具、捕漁工具、多種獨木器物等。
[編輯本段]風俗習慣的重要節日
黎族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兒女成年後即住在屋外的「寮房」里。婚後妻子一經在夫家定居,夫妻便與父母分居別炊。建國前多早婚,由父母作主,但婚前司以自由談戀愛。盛行婚後不落夫家(婚後新娘返回娘家居住一、二年乃至七、八年後,才定居夫家)的風俗。非婚生子女不受歧視。離婚和寡婦再嫁比較自由。
黎族婦女束髻於腦後,插以箭豬毛或金屬、牛骨製成的發簪,披綉花頭巾,上衣對襟開襟無扣,尚青色,下穿無褶織綉花紋的統裙,盛裝時戴項圈、手鐲、腳環、耳環等,有些地方的婦女的耳環多且重,耳根下垂至肩,史稱「儋耳」。部分地區居民仍保留古代稱為「雕題」的文面、文身風俗,特別是婦女有文身風俗,一般從十二三歲開始至婚前陸續完成,個別有婚後完成的。文身工具是植物刺針、小竹木棒和植物染料。文身的部位主要是臉、頸、胸和四肢等處。不同地區,文身圖案差別很大。這種習俗目前已基本消失,僅在偏僻地區能夠見到。男子結鬃纏頭,上衣無領對襟,下穿前後兩幅布的吊檐。這些衣服都以棉、麻為料,自紡自織自染自縫而成。飲食比較簡朴,以大米、番薯、玉米為主食,多以狩獵、採集所得為副食,只種少量蔬菜,且多從漢區引種。婦女愛嚼檳榔。住屋多為金字形茅屋,泥糊竹笪為牆。在白沙縣偏僻山區和合畝地區還保留屋頂似船篷,地板架空離地的船形屋。
三月三愛情節
農歷三月初三是黎族人民一年一度的盛會日子。會場一般設在開闊的橡膠林里,頭上綠葉蔽天,腳下「葉毯」鋪地,幽邃、涼爽、安謐。難怪「三月三」就成了當地人自由選擇配偶而被稱為「愛情節」。傳說遠古時代,聚居於昌化江畔的黎族百姓遭受了一次大洪災。只有一對戀人坐在大葫蘆瓢里倖免於難,被漂流到燕窩嶺邊。三月初三,洪水退去,倆人結為夫妻。男耕女織,生兒育女,相濡以沫,辛勤勞作,又漸漸使黎族繁衍發展起來。後人奉他們為祖先,每逢三月三便隆重紀念。節日里男女老少身著盛裝,帶著糕點、粽子,小夥子們捕魚,姑娘們做飯烤魚,然後把祭品供於有天妃和觀音化石的岩洞口。拜祭畢,青年們來到活動會場,進行射箭、爬竿、摔跤、拔河、盪鞦韆等。夜幕降臨,岸邊燃起堆堆篝火,小夥子撐開花傘,姑娘們的銀飾及貝殼飾物在火光下閃閃爍爍。情歌婉轉,舞蹈漸起,由平緩抒情而進入歡樂奔放。有時一對對情人悄悄離開篝火旁,小夥子把耳鈴掛在姑娘耳朵上,把鹿骨做的發釵插在姑娘的發髻上,姑娘把自己親手精心編織的七彩腰帶系於情郎腰間,雙方信誓旦旦,相約明年三月三不見不散。因三月三從其來歷和主要活動內容來說,都與婚戀有關,故而也稱為愛情節。
喪葬儀式各地不同,接近漢區的有停棺打醮、看風水擇地起墳的風俗。合畝地區死者葬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以獨木棺土葬,不築墳立碑,葬後不再祭掃。
[編輯本段]宗教信仰
黎族沒有形成統一的宗教,各地均以祖先崇拜為主,也有自然崇拜,個別地區還殘留著氏族圖騰崇拜的痕跡。黎族信鬼,特別是祖先鬼,祭祖先是黎族的重要宗教活動,以求祖先保家人平安。 黎族人們為追念黎母繁衍黎人的偉績,並告誡後人,女子綉面、紋身是祖先定下來的規矩,女人若不綉面、紋身,死後先祖不相認--祖先崇拜。
黎族的酒
黎族人熱愛生活。節日、婚娶;入新屋、生育、社交等活動,都要擺席設宴飲酒。平時迎賓會客也以飲酒為情禮,敬酒對歌常通宵達旦,形成自己的酒文化。
糯米酒
取優質的山欄米或糯米。將米浸泡半天,淘起盛入蒸鍋,蒸成干飯,晾涼。再盛入釀酒竹籮內(竹籮架呈錐形,口徑約80厘米,底部尖,釀酒時,用芭蕉葉鋪蓋)。按酒料數量下酒餅,把酒餅搗碎放入陶盆中用溫水沖調,然後將酒餅水倒入酒料中,並通過釀酒籮底端小孔排去水分,用芭蕉葉封閉籮口。酒料經過3天的發酵後散發出芳香撲鼻的酒味。這時,用筷子在籮架底下捅一個小孔,酣醇濃厚的酒汁,便一滴一滴地流入盆子里。「並」汁俗稱「酒滴」,黎語「南滴」。酒釀至7天的時候,用陶罐盛酉並汁,大壇盛並蜜。初時,酉並汁和酉並蜜酒度低,封存愈久酒度愈濃。黎家常把酉並蜜盛入大壇子埋在地下三或五年,酒質醇厚,用清水沖調飲用酉並汁。「並」的製作,還有另一種釀酵方法:即把糯米煮成干飯,涼後盛入陶盆中加入酒餅後用芭蕉葉封閉盆口,3天後可聞到芳香的酒味,7天就可以飲用。「並」具有獨特醇厚的芳香,被譽為「黎家美酒」。「並」是黎家的滋補健身酒,用並和雞蛋蒸,是產婦補身的上品,並也是迎賓待客的美酒。酒餅取料於五指山地區生產澱粉含量高的紅米,配上姜葉、甘蔗和香皮樹的表皮(一種灌木,其樹皮甘甜)等原料。把原料配齊後,用木臼舂成粉末,捏成餅塊並沾上黑色的稻草灰。把酒餅擱在火灶竹架上熏干,時間越久,發酵酒度越高。因此,黎家米酒具有獨特的風味,就出於酒餅的配製和釀酒的技術。
玉米酒
玉米澱粉多,酒度高。黎族把玉米舂碎,煮成玉米干飯,盛入陶盆,撒上酒餅,蓋封盆口。酒料發酵15天後,酒汁可飲。酒密封存一個月後,用蒸酒鍋蒸餾出高濃度的玉米酒。
番薯酒、木薯酒
把生番薯洗凈,切成小塊,用鍋煮熟晾乾,加入酒餅拌勻,盛入大壇密封一個月,發酵成酒料,把酒料倒入蒸酒鍋蒸餾成酣醇的番薯酒。此酒有濃厚番薯味道,酒濃度不高,適合盛夏季飲用。木薯酒蒸制方法與番薯酒一樣,但木薯酒濃度高,適合酒量大者飲用。
芭蕉酒、南瓜酒
把未成熟的芭蕉果實切成小塊,煮熟晾乾後投入酒餅調勻,放入壇子封口一個月,發酵成芳香的酒料。把酒料和清水調稀後盛入蒸酒鍋熬煮,制出酒質清香的芭蕉酒。南瓜澱粉多,是釀酒的好原料。黎家把南瓜加工後,摻入糯米蒸成酒料,把發酵的酒料,釀成南瓜酒。另一種釀制方法是從南瓜蒂上開一小洞,將酒餅放進瓜內,把洞口密封一個月,經酒麴的發酵,南瓜內盛滿酒汁。
山果酒
以野生果實為酒料,釀制獨特的果酒。如包子果酒、山竹果米酒等。
Ⅳ 瓊中是哪個市的
截至2018年末,瓊中是海南省省轄自治縣。
瓊中全稱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是海南省下轄的民族自治縣之一。
縣名「瓊中」是由於位於瓊島中部而得。
瓊中縣境地處海南島中部,五指山北麓,熱帶海洋季風氣候,夏長無酷暑,冬短無嚴寒,年均氣溫22.8攝氏度。
瓊中是海南生態核心區,具有「海南之心 、三江之源、森林王國、綠橙之鄉、黎苗家園」的美稱,有五指山、黎母山、吊羅山、鸚歌嶺等國家級、省級林區、保護區,瓊中綠橙是海南省第一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5)海南瓊中黎族美女背影圖片擴展閱讀
瓊中縣的區劃沿革
瓊中的歷史,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
西漢時期,瓊中隸屬珠崖郡;唐貞觀元年為嶺南道瓊山縣所管轄;元朝時分屬瓊山、定安、樂會和萬安軍。
明、清時期屬定安、瓊山縣地。
1948年2月中共瓊崖特委設置瓊中縣,隸屬中共瓊崖東區地委管轄,治所設於平南。
1949年3月並入瓊崖少數民族自治區行政委員會。
1952年劃鄰縣部分黎境,恢復瓊中縣建置,成為毗鄰四周九市縣,位居五指山腹地、瓊島中部的縣。
1952年7月後,瓊中縣歸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後改為自治州)人民政府管轄。
1956年縣治遷貢坡,1959年縣治再遷營根。
1987年11月20日,國務院批准,撤銷瓊中縣,設立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劃歸海南行政區管轄,縣委、縣政府駐地設在營根鎮。
1988年4月海南省成立,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屬海南省直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