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古代公堂女人被打爛屁股的血,是真的還是假的
真的 在宮斗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經常發生砍頭 絞刑等殘酷刑法 經常打死人 尤其是貪官
Ⅱ 古代杖臀把臀打成怎樣
經驗豐富的打手可以在有限幾下中將人打殘甚至打死,也可以打上數百上千下而不傷筋骨。明朝的特務衙門招收打手時有一項測驗,在一層薄紙下放上磚頭,要用標准板子在規定的數量內將磚頭打碎,卻不能將紙打破。這類打手用刑時自然得心應手,完全可以根據需要打出不同的結果來。
Ⅲ 古代人怎麼擦屁股圖片大全
用竹片,筷子粗細
Ⅳ 古代女子挨板子脫光褲子打屁股屁股會腫的很大嗎
公堂上:如果是一般的案子會給婦女留一條底褲遮羞,然而也有例外,從宋代之後,如果是姦淫罪行(未婚姑娘與人私定終身、已婚婦女與姦夫通姦),那麼女子將會「去衣受杖」,即板子打光屁股。
家裡:如果是大戶人家,主子(小姐、少奶奶)犯錯了,一般不會脫褲子打,更不會公開打。如果是丫鬟犯錯了,那麼就比較慘了:會脫光了褲子在眾目睽睽下挨家法,為的是殺雞儆猴。如果是小戶人家或者比較閉塞的家庭那就不一定了,疼愛女兒的會給女兒留體面,不疼的就說不定了,甚至還有在院子里、祠堂里打女兒光屁股的。
Ⅳ 為什麼古代衙役打女人屁股時 要脫了褲子再打
打男人的時候,也是脫了褲子打的,目的是打得疼,打得爛。
Ⅵ 中國古代那個朝代打板子光屁股
一般要脫,但是不一定脫光
具說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規矩,
特別是宮庭內打板子,打宮女打太監打妃子的打法都是不同的.
Ⅶ 古代怎樣扎美女的屁股眼
用針
Ⅷ 古代女子 杖臀圖
代女犯被打屁股是要裸下身的
笞杖是我國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笞杖」的本意是用竹條或木條對人進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笞刑,是指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罰。杖刑,是指用大荊條、木板或棍棒敲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罰。二者性質相同,輕重有別。
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
明代沿襲舊制,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這對婦女來說,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社會弊病,民間親戚鄰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官府逮捕婦女裸體受杖。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這行是很在行的,他們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目。有時縣官還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婦女褲子脫掉示眾,隨即拉到門前大街上,名曰「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這樣的羞辱,回去後便自盡而亡。還有一種慣例: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先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乘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尋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逗。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嘉靖時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這樣的侮辱。
Ⅸ 古代刑罰為何喜歡打屁股
其實道理很簡單,一個是心理方面,一個是生理方面。先說心理方面,古人也是很要面子的,打屁股一般情況下都是要把褲子脫下來的。在古人眼裡打屁股就和打自己的臉一樣,這是自己的名譽,一般人也是很怕打屁股的,這里的怕並不是被打的疼痛感,而是心理上的不舒服。因此這也是女性比男性更討厭的原因,男的拖也就脫了,女性則不好意思!
生理方面,屁股上的肉很多,大家如果在閱讀這篇文章,大可摸摸自己的屁股,是不是相比其他地方,這里的肉非常厚,這樣打起來,並不會傷到骨頭。其次,屁股和其它部位比較,穴位以及血管之類的較少,打起來最多隻是皮開肉綻,但基本上沒事,這真所謂皮肉之苦。
作為打屁股的執行者,衙役有著自己的一套方法,至於打的怎麼樣,全看你給多少錢。如果有人收買衙役把你打狠一點,那麼衙役可能能把你打的半身不遂,並且一切看起來只是正常執法,如果你要買通衙役對自己好一點的,那也行,錢給夠的話,幾十下打下去就跟巴掌打在你屁股上似的,結束後,活蹦亂跳毫無問題。
Ⅹ 古代對女子的酷刑,刑具
懲治鞋
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 (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 。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19.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18.浸河
主要用於對婦女 ,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復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
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
接著,警衛將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里往裡灌水來膨脹腹部。水灌完後,警衛將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15.貓爪
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14.拉架
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連接處脫出來。
13.四馬分屍
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12.開花梨
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11.清洗靈魂
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10.吊籠
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裡。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弔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9.碎頭機
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8.在柱子上火燒
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 。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7.猶大尖凳
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松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6.刀凳
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沒有解釋得很清楚。
5.鐵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的硬幣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所以他巨聲喊叫和哭號了兩天後,他死了 。「
4.審訊椅
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3.刺刑
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西亞,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2.鋸刑
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1.輪刑
好了,最後的也是最危險的。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