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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都市女孩恢復纏足的圖片

發布時間: 2022-09-05 09:40:20

1. 現代社會依然有人裹腳,那些堅持裹腳的女性到底是為什麼

坦白來說很難理解為何現代還有人熱衷於纏足這種陋習。裹腳從生理上是一種對足部極度的摧殘,沒有任何的科學道理,裹腳等於自殘,裹腳成功等於半個殘疾人,有正常思維的人都不會去這樣做。而對於這種陋習的文藝復興,只能說希望纏足文化徹底消失在這個世界上,放人類的足一條生路。

或許在有的人眼中纏足是自己的權利,別人無權干涉和置喙,但坦白說絕大多數人都不會認同這種權利,更不認同這些人把這種絕對錯誤的行為放在網上、社交平台去炫耀,我們將會堅決抵制!

2. 纏足是什麼意思照片。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這是纏足後導致腳畸形生長,也稱三寸金蓮:

3. 當代中國居然有女人恢復纏足,29歲現代裹腳女到底是誰

沒有,瞎說的,纏腳很痛的,走路也很不方便

4. 以前的女孩子怎樣纏足

如果是因為他人嘲笑的原因,你可以考慮考慮,因為以後你的想法可能會改變,但是腳也恢復不好,後悔就晚了。

我12歲時想裹胸,因為女同學嘲笑我胸大。現在嘛,輪到男生嘲笑她們沒有胸了……

纏足作為古代的陋習,指的是用布將女性的雙腳緊緊纏裹,使其畸形變小,以為美觀。古代女性一般從四、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足者。

注意:把布條一層層纏要腳上之前,要先放上一些碎瓷片,把腳上的肉扎還,這樣腳才會萎縮,等肉萎縮得差不多了,就要開始把腳趾往腳底掰。

纏腳的時候讓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熱水在腳盆里,將雙腳洗干凈,乘腳尚溫熱,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盡量朝腳心拗扭,在腳趾縫間撒上明礬粉,讓皮膚收斂,還可以防黴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後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後,往往會覺得腳掌發熱,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下狠勁裹,最好是開始裹的時候輕輕攏著,讓兩只腳漸漸習慣這種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緊,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 試緊: 纏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足部肌膚受到的壓力一次比一次緊些,這時還不能太緊,以兩腳能忍受的小痛為度,在這期間把腳趾勒彎纏使腳向下略卷。纏的時候預先纏第二、第五兩個足趾,纏得向腳下蜷屈,連帶的第三、第四兩個趾頭也就跟著向腳下蜷屈。試緊的時間也須要數天到兩個月左右,在這期間,裹腳布漿得較硬,捶去皺折,略緊地纏在腳上,使腳受慣硬裹腳布及緊纏的壓力,接著才能真正用勁裹緊。 裹尖(裹腳趾): 纏的時候,要用勁把裹布纏到最緊的程度,每次解開來重纏的時候要將四個蜷屈的腳趾頭由腳心底下向內側用勁勒過,每纏一次要讓腳趾彎下去多壓在腳底下一些。同時還要把四個蜷屈的腳趾,由腳心底下向腳後跟一一向後挪,讓趾頭間空出一些空間來,免得腳纏好以後,腳趾頭擠在一起,腳尖太粗。一直要纏到小趾壓在腳腰底下,第二趾壓在大趾趾關節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時候往往得把腳趾向足底扭到屈無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緊緊地勒住,纏的時候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四、五趾的趾關節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纏一次就得把幾個扭傷的關節再傷害一次,纏的時候痛苦難當,纏好要用針線緊緊地把裹布縫起來,硬擠進尖頭鞋裡,然後要求少女到處走動。走動時重量壓在內彎跪折的八個腳趾上,把關節扭傷得更厲害,腳趾頭因為才彎進去還沒緊貼在腳掌上,走時腳趾關節容易長雞眼,要時常用針把雞眼挑掉。 白天一雙腳痛得寸步難行,到了晚上一雙腳放在被子里不但痛,而且蒸熱燠悶,有時簡直像炭火燒著一樣痛苦,睡覺時只能把腳放在被子外,半夜起來捱著腳哭痛是常有的事,有的痛得去解開裹腳布,但被發現了就是挨一頓毒打,然後再狠狠的地回去,經常一夜未眠整夜把腳貼在牆壁上取一點涼,第二天一早醒來,又得再解開裹布纏得更緊,纏到最後第三、四、五的腳趾關節會嚴重地扭傷甚至脫臼,扭傷脫臼的時候腳會腫得很厲害,皮膚也變成瘀紫色,痛苦至極,但是裹得仍是日緊一日,直到腫消了腳趾都纏到腳底下去,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著便可進行裹瘦的工作。 裹瘦(裹腳頭): 腳裹尖的時候,四個腳趾都已經蜷回到腳掌底下,可是卻未必能熨貼靠在腳底下,裹瘦的工作是把小趾骨(也就是外把骨)向下向內推蜷入腳心裹,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腳心內側往下用勁拗下去,然後用裹布勒著帶緊,裹尖時二、三、四、五腳趾不過壓在腳底下一半,裹瘦時要把外把骨纏倒,足趾當然壓入腳心內側更多,纏到最後,第三、四、五個腳趾尖要能碰到腳掌內緣,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 裹瘦的時候,裹腳布纏到最緊,整個力量又特別著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為血液循環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壓瘡潰爛。纏的時候要把小趾骨用勁向下推,四個腳趾也順著向腳掌內緣再推進去,使勁把裹腳布纏緊,纏好以後兩只腳可能痛得半天不能走路,要勉強掙扎著,才能用腳後跟墊著走,走一步痛一下。坐下時是一陣陣抽痛,睡覺時也會又漲又痛,如果腳上潰爛化膿了,那漲得更難受,得把腳用枕頭被子墊高,有時得把腳跟擱在床欄上壓著神經發麻才好受一點,天氣熱時足內發燒痛得更厲害。痛得輕時纏足展示(15張)睡了覺,兩腳還痛得抽痙,或一夜頻頻痛醒,飲食無味。解開裹布,往往潰爛的部位和裹布緊緊粘著,勉強撕下來,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個月的時間,強忍痛苦挨到腳趾頭都抄到腳內側邊,由腳內緣能摸到腳趾頭,這樣才算是瘦到家。潰爛的傷口,處理不當往往愈來愈嚴重,到最後甚至會導致小趾腐爛脫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由此可知,要纏得一雙小腳,真是得歷盡千辛萬苦,無怪乎纏足婦女對其小腳的呵護,勝於一切。 裹彎(裹腳面): 腳掌裹瘦了以後,接著進行裹彎的工作,裹彎是要在腳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陷凹越深,腳掌弓彎的程度愈厲害,裹到腳掌折成兩段,前段的腳掌與腳跟緊靠著,中間一道深縫有時深達四五公分,小趾夾在深縫里,腳背因為腳掌彎折的關系,向上膨起成高坡狀,有些纏不好的腳背膨起如球。裹彎了以後腳的長度就明顯的縮短,標準的小腳要求的是三寸長,也就是10厘米左右,裹彎的過程靠的是在纏的時候把腳跟往前推,把腳背往下壓,前後施力束緊,大拇趾經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腳心慢慢現出凹形,再用勁去纏,弓彎愈甚,大約半年左右腳就可以纏成弓形。一般而言,纏足裹彎的時候痛苦情況稍為緩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腳掌裹瘦並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幾歲才開始裹彎,裹的時候又要求特別短小,這時候痛苦就非常厲害,甚至痛得在床上翻滾。如腳裹瘦不夠工夫,就直接把腳裹彎,往往裹好以後腳會變成向內鉤援內彎,像香蕉一樣的腳形十分難看。腳由平直拗成拱橋狀,再成馬蹄狀,直到腳尖腳跟緊靠在一起,腳弓縮得無可再縮的時候,才算是裹成一雙標準的小腳。

5. 貼吧爆料現代有女人纏足的事情,你怎麼看

看過古代女人纏足圖片就知道,纏足是用布條把腳纏緊,讓腳畸形發育,形成類似三角形狀,而且很小。這是古代女孩從小就要這樣做,現在看來是一種陋習,所以現代纏足,我個人表示不理解,這是一種讓腳畸形發育的,不健康,更不提倡。

6. 三寸金蓮腳的圖片

三寸金蓮腳的圖片:

三寸金蓮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

清代,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鼎盛時期。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清朝被推翻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了「五四」時期,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對象,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自從中國共產黨登上政治舞台後,毛主席真正消滅了小腳,中國的婦女才得到了徹底的解放。

(6)現代都市女孩恢復纏足的圖片擴展閱讀:

三寸金蓮開始時並非三寸,它大致經歷過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將已定型的成年女子的腳用布裹小一點。

第二階段是起源期的纏足,那時為五寸或四寸。

第三階段是纏足的興盛時期宋朝((公元960年—1279年)至清朝(公元1644年—1911年),那時纏足僅為三寸,甚至二寸六分,或二寸四分。

第四階段是清朝1911年滅亡後,纏足又從三寸逐漸變為四寸或五寸或更大。

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初纏階段尤甚。每至纏束,劇痛難忍,嗚咽悲泣,在所不免。纏束又多在早晚二時,因此早晚女孩哭泣哀號之聲在纏足時代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大慘景。

7. 求圖片:我是十八歲女孩,我非常喜歡三寸金蓮小腳,請問,我用什麼方

不知道你現在的腳多大。 三寸小腳。 是裹出來的。 那腳已經變形了。 骨頭都已經殘廢了。 就是小時候裹著腳長大。 特別遭罪。我奶就是。 現在裹腳 。那腳丫 是小。 穿鞋也好看。 現在年級大了。 站不穩不說。 看著都疼。 現在女人的腳。 35. 36是最美的。 望採納。

8. 明明裹腳很醜,不方便,為什麼中國女人還要裹腳

「一雙小腳三寸蓮,作揖跪拜大人前」,這句話表現了中國古代男人對小腳女人的偏愛。為了迎合男人的喜好,女子纏足成了中國一項延續千年的陋習,從宋朝到民國,無數女子飽受纏足之苦。

除了裹腳布外,裹腳女子還必須要時刻穿著一種「高跟鞋」,這種鞋子能夠顯得腳非常小,並掩蓋醜陋的裹腳布,女子就算睡覺都要穿著它。纏足後的女子走路的步態會發生很大的改變,顯得十分輕盈。在古代男人眼中,纏足女子都是楚楚可憐的是淑女,這就是美感的來源了。

9. 女子纏足是中國在世界歷史上唯一的「特色」存在,它為何會出現

纏足在中國古代是一種習慣。這意味著女人用布料把腳裹得緊緊的,讓腳變得更小更漂亮。一般來說,女性從四五歲開始綁腳,直到成年骨骼成形後再解開布帶,也有終身包皮。明清以來,人們對纏足的起源有不同的看法。根據現代學者的研究,它起源於北宋。元代的纏足術繼續朝著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纏足進入鼎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的說法。它要求腳不僅要小到三英寸,而且要彎曲。但在清代以前出土的女屍中未發現纏足現象,說明當時纏足並不常見。到了清代,纏足運動已廣泛傳播到各行各業的婦女中。無論貧富,他們都一個接一個地把腳捆起來。然而,那些沒有綁住腳的人並不知道他們中的一些人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林語堂先生曾描述過纏足後的女性步態:中國女性的纏足完全改變了女性的風格和步態,「其效果相當於現代女孩穿高跟皮鞋的效果,並且產生了非常拘謹細膩的步態,使整個身體虛弱不可抗拒,發抖正是這種「可憐之情」助長了封建士大夫的優越感。由此孕育出其「在性的理想中達到最高層次的成熟」在神話傳說的時代,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也有這種痕跡。據說大禹治水時,他娶了土山的女兒,生了一個兒子。土山的女兒是一隻腳很小的狐狸精,殷末周王妃大吉也是一隻狐狸精,或者說是一隻野雞精,但她的腳並沒有變好,就用布把它們包起來。因為大吉受到寵愛,故宮里的女人開始向她學習,並裹足。

10. 原來人們裹小腳是什麼樣子(圖片)

如下圖所示:

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

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

足起始時間,卻始終是一個謎。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

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厘米,寬4.5-5厘米。並且,唐代時期已有詩詞。

拓展資料:

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1906年梅山地震,長輩開

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政策得以順利推行。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

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1916年內務部又頒《內務部通

咨各省勸禁婦女纏足文》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1929

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並派專員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