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自製簡易打擊樂器,要方法
製作簡易打擊樂器——鼓的方法:
1、尋找鼓座。你可以使用舊鍋、碗、花瓶或水桶。選擇一個堅固的深底容器作為鼓座。避免選用玻璃或其它易碎物品製成的容器。
2. 葫蘆絲怎麼做
用料:西葫蘆1個;小蔥少許;薑片2-3片;生抽少許;胡椒粉少許;油少許;鹽少許;
清炒葫蘆絲(簡單)的做法
1、蔥姜切段備用。
3. 物理老師讓做一個自製樂器,要新穎點的,急急急急,大俠可以把具體步驟說明白!
做一個自製樂器具體步驟如下:
製作材料:塑料杯,塑料珠子、豆子等,膠帶
製作方法:
1、准備塑料杯。(這是做好的樣子,無視,拿一些普通的杯子就可以。)如圖所示:
4. 如何製作一個簡單的手工樂器
1,我們首先准備材料:膠帶、一個圓錐紙筒、鉛筆、塑料吸管、剪刀。
5. 筷子自製小樂器的做法
筷子自製拉丁鼓方法步驟:
准備材料:兩個瓶蓋,一根木筷,三根棉簽,熱熔膠,水彩筆,剪刀。
1,使用剪刀,將木筷跟棉簽截成下圖所示的長短大小。
6. 怎樣自製簡單小樂器
方法/步驟如下:
1、首先准備製作鼓座的物品,可以使用舊鍋、碗、花瓶或水桶,選擇一個堅固的深底容器作為鼓座,避免選用玻璃或其它易碎物品製成的容器。
(6)樂器簡單製作加圖片擴展閱讀:
樂器,英文:musical instruments,泛指可以用各種方法奏出音色音律的器物。一般分為民族樂器與西洋樂器。
能夠發出樂音,並能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人類通過演奏樂器,藉以表達、交流思想感情。對樂器的界定,音樂界和樂器學界有不同看法。
樂器分類法是樂器學中的重要課題,大體分為兩種,其一是民族的慣用的分類法,也稱傳統分類法;其二是以聲學物理歸納手段作為分類依據的現代分類法,也稱邏輯分類法。
傳統分類法主要指世界古代高文化地區在歷史上形成的慣用分類法。它包括:中國的八音分類法(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印度的二分類法(弦樂器、氣樂器)、五分類法(單皮樂器、雙皮樂器、前皮樂器、打擊樂器和氣樂器)和四分類法(皮樂器、弦樂器、金屬打擊樂器、氣樂器);阿拉伯的二分類法(固體樂器[包括擊奏、撥奏、擦奏樂器];空穴樂器[吹奏樂器])以及歐洲的三分類法(管樂器、弦樂器、打擊樂器)。這些分類法都有各自的內涵和分類的依據。
現代分類法把世界上所有樂器歸納為五大類:體鳴樂器、膜鳴樂器、氣鳴樂器、弦鳴樂器和電鳴樂器。
對於傳統分類法和邏輯分類法不能簡單地說哪個科學或不科學,它們都一定歷史時期、一定地域、一定民族文化和認識論的產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樂器
7. 怎麼用廢品做一項樂器
可以用舊水管做笛子。下面介紹具體做法供參考,首先准備材料:舊水管、尺子、筆、電鑽、打磨工具、軟木塞、筷子、笛膜。
1、首先把水管鋸成和笛子一樣長,然後在12.6cm、15.9cm、17.6cm、21.1cm、23.9cm、25.9cm、33.5cm、41.6cm處做個標記。
8. 手工製作簡易樂器
1、首先我們把需要的材料准備齊全。
(8)樂器簡單製作加圖片擴展閱讀:
簡單的自學樂器:
1、口琴,要論聲音的優雅,攜帶的便利,口琴都是獨一無二的,一首簡單的音樂就顯得十分浪漫。
2、笛子,作為中國獨特樂器,在國內有很多學習笛子的人,所以如果處在這些人之中,進步會很快,可以加入一些興趣小組之類。
3、吉他,雖然體積相對較大,但它的受歡迎程度很高,人們也非常喜歡吉他的彈奏。學會之後,晚會什麼的都不用再發愁。
4、簫,雖然和笛子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但卻極為不同,簫聲更加犀利,音色顯得陽剛。
5、葫蘆絲,這個雖然很動聽,但卻有著很土的感覺,然而,如果你處於文藝的心態,完全可以一學。
6、尤克里里,作為近兩年來非常火熱的項目,如果想學還是非常方便的,網上也有各種教程。
9. 做一個能發聲的樂器可以用哪些廢舊物品來做
找根硬塑料水管,堵住一頭,在什麼開8個孔,就是笛子了。
用陶酒容器製成的塤。
碗、桶(打擊樂)、塑料管(笛子),啤酒瓶(排簫)、泡沫+模板+呢龍繩(古琴)
尋找兩個大號的鋼釘,一根用線吊起來,一根作為敲擊的鐵棍使用。或者用以前關木頭窗戶用的那種關子,吧它用繩子吊起來,再用一根鐵棍敲擊就可以。可以做三角鐵。
樂器,英文:musical instruments,泛指可以用各種方法奏出音色音律的器物。一般分為民族樂器與西洋樂器。
能夠發出樂音,並能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人類通過演奏樂器,藉以表達、交流思想感情。對樂器的界定,音樂界和樂器學界有不同看法。
音樂界認為,用於音樂的發聲器具才是樂器;樂器學界則通常將許多非音樂領域中的發聲器,如古代戰爭中的鳴金擊鼓、宗教中的祈禱誦經、婚喪中的禮儀信號、商販招攬的信號器等,也視為樂器,甚至將一些生產勞動用具和日常生活器皿,如:弓、鋸、杵、缶、杯、碟、盅、碗等等。
樂器的種類
琴類
鋼琴,豎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口琴,鳳凰琴,電子琴,木琴,鋼片琴,顫音琴等
分類法
樂器分類法是樂器學中的重要課題,大體分為兩種,其一是民族的慣用的分類法,也稱傳統分類法;其二是以聲學物理歸納手段作為分類依據的現代分類法,也稱邏輯分類法。
傳統分類法主要指世界古代高文化地區在歷史上形成的慣用分類法。它包括:中國的八音分類法(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印度的二分類法(弦樂器、氣樂器)、五分類法(單皮樂器、雙皮樂器、前皮樂器、打擊樂器和氣樂器)和四分類法(皮樂器、弦樂器、金屬打擊樂器、氣樂器);阿拉伯的二分類法(固體樂器[包括擊奏、撥奏、擦奏樂器];空穴樂器[吹奏樂器])以及歐洲的三分類法(管樂器、弦樂器、打擊樂器)。這些分類法都有各自的內涵和分類的依據。
現代分類法把世界上所有樂器歸納為五大類:體鳴樂器、膜鳴樂器、氣鳴樂器、弦鳴樂器和電鳴樂器。
對於傳統分類法和邏輯分類法不能簡單地說哪個科學或不科學,它們都一定歷史時期、一定地域、一定民族文化和認識論的產物。
八音分類法
八音分類周代已有之。《尚書·舜典》:"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學術界認為這是八元論相關的思維方式,如八卦、八方等。這種分類法主要依材質的不同把樂器分為:金、石、絲、竹、匏、土、革、木等八類。其中,金(鍾、鐃、鉦);
石(磬);絲(築、琴、瑟、箏);革(鼓、鞀);木(柷、敔)可以說,上述五類樂器都直接用發聲體的物質來作為分類標准,而竹(簫、篪、笛);匏(竽、笙);土(塤、缶)不完全直接用發音體的材質來區別。如竹類樂器基本上都屬吹管樂器,後把竹質打擊樂器也歸入。
匏類的發音體是葫蘆內管端的簧片,與匏本身無關,但這類樂器都是自由簧氣鳴樂器,匏只是個代名詞。土類除缶、甌等用陶土製成的打擊樂器外,塤屬吹奏樂器。
華夏樂器大多用一個字來命名,除上述樂器外,如鎛、鐃、瑟、築、琴、箏、笛、笙、鞀等,而琵琶、揚琴、火不思、篳篥、嗩吶等兩字以上命名的大多為外來的樂器。現今的常規樂器均建立在種類繁多的古樂器基礎之上。
印度分類法
印度的分類法種類較豐富,有多種:其一是二分類法:把樂器分為弦樂器和氣樂器。其二是與佛教有關五分類法:有關單皮樂器、雙皮樂器、前皮樂器、打擊樂器、氣樂器。
其三是四分類法,這種方法又有兩種內涵:一種是把樂器分為皮樂器、弦樂器、金屬打擊樂器、氣樂器等四類。另一種是把樂器分為弦樂器、管或氣樂器、皮製打擊樂器、金屬打擊樂器等。印度傳統分類法曾經影響到現代邏輯樂器分類法形成。
二分類法
阿拉伯的二分類法,把樂器分為固體樂器和空穴樂器兩部分,所謂固體樂器包括:擊奏、彈奏、擦奏樂器;所謂空穴樂器主要指有共鳴腔的吹奏樂器。
歐洲三分類法
歐洲的傳統三分類法把樂器分為:管樂器、弦樂器、打擊樂器。三分類法起源於古希臘、古羅馬。在希臘,很早就有enchordon, entata(弦)、pneumatempneusta(管)、kroustukon(打擊)等用語;在羅馬,也有tencile(弦)、inflaile(管)、pulsatile(打擊)等用語。德國音樂學家維爾東(Virng)在《音樂精義》一書中確定了這一分類法,並且以instrumenta chordata(弦)、instrumenta pneumatica(管)、instrumenta pulsatilia(擊)為用語。比利時樂器學家馬依永(Mahillon, 1841-1924)受印度傳統樂器分類法的影響,確立了四分類的用語:autophones(自鳴樂器)、membranophon(膜鳴樂器)、aerophones(氣鳴樂器)、chordophones(弦鳴樂器)。
現代分類法
現代樂器分類法也稱邏輯分類法,是在印度四分類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14年,由霍恩波斯特爾(V.Hornbostel, 1877-1935)和薩克斯(C.Sachs, 1881-1959)系統提出後,薩克斯增加了英國蓋爾平(Galpin, 1940)提出的電鳴樂器類,形成今天樂器的五大類的理論基礎。
即以樂器的振動方式、策動方式、演奏方式等為分類依據的分類體系。薩克斯則基本採納了印度分類法,並把autophones改名為Idiophones(體鳴樂器),進而在整體上用十進製作了詳細而科學的下屬分類。
由於電聲樂器的出現,英國音樂家蓋爾平(Galpin, 1858-1949)在他的著作《歐洲樂器》(1937年)中仍取馬依永的用語,並新增了電鳴樂器一類,擴展成了五大類。隨後,薩克斯在1940年也增加了electrophones(電鳴樂器)。至此,終於形成了今天所見到的樂器學的基礎,分別稱為:體鳴樂器、膜鳴樂器、氣鳴樂器、弦鳴樂器和電鳴樂器。
法國的舍夫納(A.Schaeffner, 1932)提出了物態的二分類體系。杜爾農(G.Dournon, 1991)改進了霍-薩分類體系。胡德(M.hood, 1971年)的"符號分類體系"、海德(H.Heyde)的"自然的"和"人為的"分類體系都有獨特的方法論。美國的R.T.A.利斯洛夫和J.馬特森提出了視角信息量更大的"變數分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