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沒有亞運會特有的項目如題 謝謝了
項目: 藤球 亞運小項 : 男子:單組賽、團體賽、圓場賽 女子:單組賽、團體賽、圓場賽 藤球是用9~11根細藤單曾藤條編制而成的黃色空心圓球。球的周長是53厘米。球的直徑約12厘米,球面上有12個五角形孔。重量為160~180克。藤球是一種介於排球、籃球、足球之間的運動。 藤球運動是兩隊隔網競賽的運動,是一項觀賞性、競技性很強的項目。藤球的體積小、重量輕,要用腳去支配和控制球,但技術動作比足球更加精確、高難。藤球是流行於東南亞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區的一種獨特的古老體育運動項目,它有著悠久的歷史。運用自己的腳腕、膝關節等同時夾、頂球,不讓球落地,類似我國民間踢花毽子。藤球跟排球比賽有些類似,所不同的是以腳代手,所以又叫「腳踢的排球」。 藤球是一項技巧性很高的運動,在「傳」球時要運用特殊的技術。藤球是在一塊手織機編織鋪就的場地內進行。每支球隊上場2~3人。擊球過網,並使球落到對方場地內,或使對方球員接球出界。藤球的基本動作——踢球,通常需要將腳踢到半空齊肩的高度。在馬來語(藤球發源於馬拉西亞)中,踢球稱為「sepak」,運球稱為「takraw」。藤球運動員不許用手觸球。在比賽中,他們可以用腳、腿、肩膀和頭來觸球。為了使球保持在空中飛行,運動員需要使用停球、各種雜技式的動作或踢球等方法。 [編輯本段]項目歷史 藤球運動源於15世紀的蘇丹國統治下的馬六甲一帶地區,由馬來西亞的「sepak raga」運動發展而來。當時,人們在勞動之餘,圍成一圈,不用手和胳膊,用頭頂球、用腳踢球,使之不落地,傳踢一個藤球(raga),使其在空中停留盡量多的時間。 這種輕松愉快、消除疲勞的運動很快便在東南亞一些國家傳開了。緬甸、馬來西亞、泰國和新加坡等國開展得較好。爾後,它又迅速地傳入印度、菲律賓及馬來西亞等地。早在11世紀,東南亞國家文化中就有關於藤球運動的記錄。泰國開展這項活動已經有幾百年時間了。在緬甸,700多年前的蒲甘王朝時就相當盛行。在泰國,它被稱為「takraw」,在菲律賓稱為「sipa」,在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汶萊成為「sepakraga」,在緬甸稱為「ching loong」,在印度尼西亞和寮國稱為「rago」。 自從東南亞的愛好者們加進球網並制定了類似排球的規則之後,藤球比賽變得更激烈,挑戰性更強了。1945年在馬來西亞的檳榔嶼舉行了一場藤球表演賽,引起了巨大反響。此後,藤球運動如燎原之火傳遍了馬來半島和東南亞各地。1960年,一套完善的比賽規章制度建立起來。這項運動被定名為藤球(sepaktakraw),並進入了東南亞運動會。 現代藤球的產生僅有40多年的歷史。它是以藤球運動中網的使用為標志的。泰國前教育部長科·喬哈利對推廣藤球運動作出了一定貢獻,被認為是「現代藤球運動之父」。喬·哈利經過努力,使藤球於1965年被正式列為兩年一度的東南亞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並開始在東南亞國家中流行起來。1982年藤球作為表演項目進入亞運會,並被列入1990年北京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中國藤球運動發展較為緩慢。1987年底,亞洲藤協率隊來華訪問表演,精彩的表演賽令眾多中國觀眾大飽眼福。這次訪問對我國的藤球發展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從此中國也開始這方面的練習,並開始介紹並推廣這項健體強身的競技運動。 [編輯本段]場地設施 1.場地 ①場地:面積為13.4米×6.1米,在8米空間內不得有障礙。 ②邊線:場地所有邊線的寬度從內側量起不得寬於0.04米。場地之間、場地與障礙物之的緩沖距離為0.9米到1.8米。 ③中心線:寬度0.04米的中心線將場地分成相等的左右兩個部分。 ④1/4圓:在場地中心線的角上,邊線與中心線交接處各有兩個半徑為0.9米的四分之一圓,寬度為0.04米的邊線將從一圓的外測量起。 ⑤發球圈:在左右場各有一個半徑為0.3米的發球圈。其圓心距離底線2.45米,距邊3.05米,寬度為0.04米的線,應從發球圈的外測量起。 2.網柱 ①網柱:網柱應高於地面1.55米,應加以固定以便將網拉緊。網柱需由堅硬的材料製成,其半徑不得大於0.04米。 ②網柱的位置:網柱應固定在邊線外0.3米處,與中心線成直線。 3.網 ①網由普通細繩或尼龍繩製成,網孔為0.04米至0.05米之間。網的寬度為0.7米,長度不得超過6.11米。網的上、下端需用帶子包邊,寬度均為0.05米,以便穿繩將網拉緊平於網柱頂端。網的中部上端高1.52米,靠近網柱的兩側高為1.55米。 ②標志線:如果網超過尺寸,則在網的兩端使用可松動的、寬度為0.05米的帶子,並與兩側進線和中心線垂直。 [編輯本段]規則介紹 「regu」是馬來語。在正式賽事中,藤球比賽分為3項,單組賽、雙人賽和團體賽。 單組賽:每支球隊上場3人,並有2名替補。 團體賽:每支球隊每個regu3人,共3班,即9人,並有3名替補。 雙人賽:每個regu2人,並有1名替補。 1.單組賽和團體賽 發球者(feeder)或擊球者(striker)將球投給接球者(server),接球者必須一隻腳站在圈內,另一隻腳將球踢出。即使球觸網或落在場地內都可得分。如果得分,比賽將繼續進行。在比賽中每方只有3名球員在場上,但可以隨時增加1名替補。如果使用了1名替補,那麼在比賽進程中將不得使用其他替補了。在團體賽中,比賽與單組賽程相同,但每支球隊都有3個單組,總共可有12名隊員參賽。每隊的第一組將進行3局比賽,獲勝的組為本隊得1分。第二組之間的勝者仍可為本隊得到1分。如果有一支球隊在前兩組比賽中都獲勝,第三組之間的加賽就不需要再進行了。 2.雙人賽 每隊由兩組選手進行比賽,每組2名運動員。其中一人是後衛,位置在後場,負責發球和接球,他可以在基線後的任何位置發球,被稱為「tekong」。另一名球員也被稱為「alternate tekong」,負責運球,他和後衛也都可在各自的位置上接球。每得一分,運球的兩名球員位置就相互輪換一次,直到有一方得分超過規定數字。在比賽進行中,每方只允許有有2名球員在場上,但隨時可以有1名替補上場。在整場比賽中,對替補的使用沒有限制。 3.得分系統 一方踢球過網,使對方經3次傳遞都無法回球過網,或迫使對方回球出界,就可得分。無論誰發球,任何一方只要該球獲勝都可得分。只要有得分,就換發球。當發球一方或接發球一方出現失誤,對手得分,並換發球。每場比賽進行2局。每局21分制,如果出現20比20的平局,一方要超過對方2分才可獲勝,最高分值為25分。如果兩個組各贏一局,那就需要加賽一局,稱為「決勝局」(tiebreak),決勝局只有15分,當比分為14比14平,一方要超過對方2分才可獲勝,最高分值為17分。
B. 古代的時候兒童玩什麼游戲
1、泥制玩具:
古代兒童還有許多可以發出聲響的玩具,主要有陶哨、泥哨、泥人等。古代的哨子大都做成動物的形狀,有牛形、雞形等,
2、騎竹馬:
竹馬是中國民間兒童游戲時當馬騎的竹竿,民間也叫「跑馬燈」、「活馬」或「竹馬燈」。竹馬用竹篾紮成,外糊數層厚紙,彩繪後上塗桐油,馬脖系鈴鐺,下用白布圍裙,上畫作賓士狀的馬腿。
3、放風箏:
風箏是由古代中國人發明於中國東周春秋時期,至今已2000多年。相傳墨翟以木頭製成木鳥,研製三年而成,是人類最早的風箏起源,後來魯班用竹子,改進墨翟的風箏材質,更而演進成為今日多線風箏。
4、玩陀螺:
陀螺至今仍是深受兒童喜歡的玩具之一。現在的陀螺用各種材料做成,一般都是上大下尖,有的還塗上顏色。將尖頭著地,用繩子抽它,陀螺旋轉時就會形成一圈光環。
5、踢蹴鞠:
早在戰國時期中國民間就流行娛樂性的蹴鞠游戲,而從漢代開始又成為兵家練兵之法,宋代又出現了蹴鞠組織與蹴鞠藝人,清代開始流行冰上蹙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