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誰知道網上凌遲圖片中受刑者者,做了什麼事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代,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
這種刑法主要用於處罰那些十惡中的一些犯罪,如謀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時期,如果打罵父母或公婆、兒子殺父親、妻子殺丈夫,也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要處凌遲刑。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反抗,對於不按時交納賦稅的也要處以凌遲刑,這在明太祖時期尤為突出。
凌遲刑的處刑方式很殘忍,一般記述是說將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而歷代行刑方法也有區別,一般是切八刀,先切頭面,然後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後梟首。但實際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幾類。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雙眉,三、四刀切雙肩,五、六刀切雙乳,七、八刀切雙手和兩肘間,九、十刀切去兩肘和兩肩之間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兩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兩腿肚,十五刀刺心臟,十六刀切頭,十七、十八刀切雙手,十九、二十刀切兩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雙腳,二十三、二十刀四切兩腿。
實際執行時,還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惡多端的太監劉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緒年間,凌遲刑被廢除。
凌遲
亞洲和中東的民族尤為偏好此刑。該刑的關鍵在於將人體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國對於反叛者的凌遲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羅馬人處理女犯時先割去雙乳,對男犯則 先去其生殖器。希臘人在割肉時還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個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國人,其他民族都顯得粗糙。中國人將凌遲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使之堪稱絕技。行刑
開始時,劊子手會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結,以免他喊叫。然後迅速地出血包紮傷口,最先動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須只有指甲蓋大小。殺一個成年人必須要施3357刀,刀刀須見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盤將其貼在上面供觀眾鑒賞,並要得到贊賞,如果犯人在規定刀數前死去,劊
子手將被觀眾嗤之以鼻,並有可能丟掉飯碗。
凌遲——中國「酷刑」簡史
1910年代「凌遲」開始在歐洲聲名大噪,因為1904、1905年法國士兵所拍攝的照片,當時藉由明信片形式編輯成冊,開始大肆風行,然而酷刑早已在 1905年4月宣_廢除。「凌遲」,在法國被視為「中國酷刑」的極致代表,_發無數的作家和藝術家的靈感,甚至一直延續到1960年喬治.巴岱耶(Georges Bataille)的照片集發行出版,這些照片後來曾被陳界仁重新繪制。這些圖像象_著中國及其_史、文明,類似的風格至今仍然持續影響著西方人。
自二十世紀初以來,「凌遲」儼然化為中國刑罰系統中最典型的懲罰。然而事實恰恰相反:凌遲與古代刑罰大相逕庭,它應該屬近代的刑罰。雖然「凌遲」一詞最早出現在第十世紀,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紀才正式編入刑律。無論就刑罰的本身或其名稱來看,很有可能不是起源自中國。此外,1905年法學史家沈家本(1840 -1913)奏請刪除凌遲等極刑獲准,也是以此作為論據之一。畢竟「凌遲」不合乎中國的法學精神、刑罰特性以及應用方法,看起來比較類似「特殊法」的懲戒類型。當然,這項特殊法是隸屬於帝王的司法系統,元朝的《律》有記載執行。不過,經過仔細觀察之後,建立非刑之正的處罰,畢竟違反正常的法學精神,從建立到廢除為止,文人始終稱之為殘酷、不人道的處罰。
近代相關刑罰
凌遲,是一種支解的懲罰,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清朝末年拍攝的照片,顯示為真正的「八刀刑」處決。八刀刑,_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第一刀,_胸口(一律從左側開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_二頭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梟首。支解後的屍體殘骸放入簍子里,頭顱則公開示_,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稱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過我們不清楚是否真有這些數目,或只是_構的數目。明朝時期的「刀」,有切傷和「多」之意,數目_加,行刑時間延長。1510年宦官劉瑾_及陰謀叛變,被判處「_刑」三日,不過第二天他便死去。這是一件特殊的案例,宦官為人憎恨而受極刑,被判處最重的大逆罪;明史未曾提過劉瑾遭受「凌遲」之刑,而是「磔於市」,屬於「棄市」的形式,明言必須公開行刑。
若要區分「凌遲」和其他類似刑罰的差異,並了解清朝以前「凌遲」的做法,著實不容易。當我們益加深入探尋這種刑罰的起源時,較為清晰的相關資料愈顯得不足。我們須先區分:一方面,這些刑罰做法包括支解;而「凌遲」一詞的出現,則指明支解刑法的合法性。
如果___代刑法志,我們可以找到_史上諸多將帥、官吏被處以_塊、斬斷的案例,最恐怖的細節可以聯想到廚房的菜單。透過_讀這些_史的插曲,令我對「凌遲」的起源感到迷惑。當然肉體的切割有兩種情況:所謂「臠」、「_」等極刑時,是將肉體割除殆盡,犯人變成食人者的肉,仇家可在自家廳堂飽食大餐;而「凌遲」之刑則相反,肉體被支解後,人形尚可辨識,事後懸掛街市展示。_外一項基本的差異為:「臠_」刑案例極為罕見、獨特,官方史學家細心將此保留,作為殘忍、可怕的暴君範例。這些案例固然恐怖,但都是軼事,甚至可能只是傳_。相反地,從十一世紀末開始,「凌遲」即是確有其名且經常施行的刑罰,並非僅是軼事或傳奇,而是真實的駭人史實。
我們同樣也找到諸多類似懲治叛亂謀反的「凌遲」刑罰,例如西元613年隋煬帝判處謀反者支解、穿箭與滅族,而同樣地隋朝也曾刪除《隋律》中的肉刑。這類刑罰除了運\用在司法審判,_戰時期也會採用,而且是真實存在的。幾乎_個朝代都可以見到類似刑罰,通常稱為「磔」或「支解」,所以經常會令人聯想:「凌遲」一詞並非應用於_一種支解的肉刑,而只用於法庭的法律裁決。所有的關鍵問題在於了解:如何於特殊案件使用極端的方法,而能在法典中_有一席之地,因此成為一種法律上的完美「刑名」,法官經常得以藉此宣判。
_起源與神秘之名
「凌遲」二字最早出現在《遼史刑法志》,指名為一種肉刑的名目。這個名詞非常神秘,無疑的是漢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語的結合。
我們可以在前幾個朝代找到幾乎相同的名詞,不過第一個字最常出現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為「阜」或土丘;「遲」字則不能解讀為現代中文的「遲到」,而是「逐_鋪平」或「刮平」的動詞。具體而言,「陵遲」可以指為逐_鋪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墳堆,宗族的集體冢。不過,有些朝代的史篇記載具有象 _意義:「陵」,斜坡或運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國體的劃定界限;「遲」,代表界限的下沈與崩_。所以「凌遲」意味著衰落的起始,此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_。因此,這個名詞和刑罰系統沒有直接關聯,一直到遼代才用來指稱一種肉刑。寫法上有些差異(人們發現有寫作「持」,而非「遲」),冰字旁的「凌」變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宋史》中還同時採用兩種寫法,不過從元朝開始,只能找到第二種寫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遠只作為刑的解釋。古代的寫法只有在古籍出現,後來的人不再採用。從此「凌遲」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數博學多聞的人才會記起它從前的意義。
事情的經過究竟如何?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語的一種名詞,發音非常接近漢字的「凌遲」,它是契丹遼代政權下所使用的一種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縛_的犯人。幾經考量之後,這個名詞就固定用來指稱遼代統治中國所施行的此種肉刑。
對於研究刑罰系統改革的中國學者而言,這種刑罰具有蠻族的血_,它的名詞晦澀難_,雖然不屬於為「五刑」系統,但非常明確的具有漢人的字詞。然而,將人縛在木_上_殺、切割,不僅是蠻族地區或異國朝代的處決,凌遲手段愈來愈頻繁、系統化、蕭規曹隨,宋朝傳至元朝,明朝承續後,又傳至清朝。這幾個朝代的中國,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樣,繼續將之傳承下去。施行各類凌遲之翹首,首推對抗蒙古大汗、後來成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頒_《大誥》,已以「凌遲」之刑懲罰各式犯罪,特別是官吏的貪贓侵_,甚至無論財物數字如何微小。
_極刑的持續擴張
漢朝以後,中國_代謹慎定義律法的刑罰規范。一個好的王朝必須盡力抑制死刑的數量,必須廢除最殘酷的肉刑。因此,隋朝為他們的權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採行這項系統,後來的幾代亦相繼跟隨,唐朝的刑罰有明顯減輕。如果_司法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麼絞刑或斬首的死刑,便不能理解為,使被告遭受痛楚——西元745年的唐朝甚至考慮廢除死刑!自安祿山之亂起,_亂頻仍,因此經常施行極刑,當時進入一段難以解密的時期:理論上,隋朝與唐朝仍舊施行五刑的系統;實際上,從法典來看,則規定了許多更凌_的做法。
宋朝「凌遲」刑的持續擴張,但同樣地王權拒_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統》仍然不見「凌遲」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類宗教的犧牲教義,用以對抗流血叛亂的緊急措施。宋真宗(998-1022)詔令禁止大臣楊守珍支解叛亂者。仁宗統治時,王安石變法爆發黨派之爭,除了「凌遲」,「腰斬」也成為當時經常使用的刑罰。馬端臨在《文獻通考》指出,大臣用這些刑罰嚇阻想要謀取皇位的官吏。南宋時期,凌遲的刑罰愈來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對,例如陸游的陳情奏表,我在後文仍有描述。「凌遲」從來不曾編入宋朝的法典,因此想要了解實際的施行情況相當困難。我認為:用於懲治叛國罪中的叛變、共謀\,仍屬有限,這是可能的情況。
元朝正式將「凌遲」明定為刑法的一種死刑。其次的重點是,他們將它視為蠻族對漢人宣揚威權的工具,然而我們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樣,將凌遲予以合法化。元朝初年,凌遲不再成為暴動鎮壓、危險宗派的一種極端手段,而成為特殊犯罪的常見刑罰。凌遲,從元朝編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廢除為止,主要用來懲罰三大類的犯罪:
- 謀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
- 倫常之罪: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僕謀\害主人。
- 兇殘與不人道之罪:活生生_斷他人四肢(施以巫術);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組織_派以製造恐怖。
第一類和第三類僅是將古代的支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帶一提,相當接近歐洲的犯罪懲罰:在法國,謀害君主之罪,處以四馬分屍的極刑,_派首領須遭受輪刑,以鐵器_斷四肢;在英國,他們採用裂體(quartering)之刑,和中國一樣,在大庭廣_之下公開行刑、支解,一直實行到十八世紀為止。
中國人有加重刑罰的特質。
首先,第一個特質是君權與父權的同義化。尊親屬如同他們王國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護的,妻妾、子女、僕人是臣民,有共謀權位的傾向。在西方,_親罪會受到嚴_的懲罰,但是還不到懲罰謀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國人,將獨創的方法發揚光大,以_平親屬之間的叛亂。
第二項特質是「凌遲」的宣判株連「三族」,亦即所有父系與母系的尊親屬!甚且,有更荒謬之處,_亂大都個人所為,但宣判時卻視為家族之罪。盡管只有朱元璋有意_行這項法則,大力清除公職官員;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兒子永樂曾經屠殺忠於前任建文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連他的家族超過八百人。後來,「三族」法不再是株連尊親屬的死罪,而改為放逐。清朝的時候,只有成年的兒子會被放逐,時間長短不定。清朝延續明朝的法律,不過刑罰有減輕,包括第一大類的謀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獄」案件經常判處凌遲刑罰,不過任何罪犯都不至於如戴名世(-1710)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們所犯之罪可以改為斬首或賜死。相反地,其他倫常之罪、兇殘與不人道之罪等兩大類犯罪,尤其是犟盜罪,則會處以凌遲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廢除為止。
_凌遲起始至廢除的文人反抗
凌遲,出現在西元920年的遼代,十三世紀末成為一種法定的刑罰,1905年廢除,大約比歐洲_了一個世紀之久(1789年法國廢除輪刑,1810年英國廢除裂體之刑)。廢除凌遲,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_措施,監禁、罰款取代原來的肉刑,並節制絞刑。
有些人發覺到「凌遲」的不人道酷刑,即認定中國人殷殷期_歐洲的法律與觀念,這是一項嚴重的錯誤。從宋朝之後,就不斷出現限制或廢止凌遲之刑的聲音。當時可證明廢除凌遲的最好例證,就是偉大詩人_官吏陸游的陳情書,這篇文字在當時是出人意外之舉:他認為只需斬決取代凌遲,慷慨激昂地辯護廢除凌遲的好處。其實,陸游的論點可歸納如下:(一)殘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國族不受尊重,妨礙實踐教化的使命;(二)打_最惡劣的_派,不應以牙還牙:支解罪犯並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經支解過別人;(三)漢朝和唐朝兩代同時提供革新與有效的刑罰系統,放棄酷_之刑。因此,他認為應該限制並廢除「凌遲」與其他殘酷的刑罰。
這篇文字經常被反對凌遲的文人引用,他們提出各種不同的論點。在此本人僅引述最重要的幾則:清朝初年的法學家王明_,1680年印行的《讀律佩_》著作中提到,凌遲為五刑之外,因此為「正法之外」的刑罰,或者「非刑」。的確,盡管各朝皇帝採用,其實並不是合乎法理,有違中國刑罰的精神。擅長考證的大文人錢大_(1728-1804)堅稱,凌遲一詞晦澀難_,刑名必須清楚明白,要能「明刑弼教」。所有的爭論在_代文人間流傳、搜集,清朝博學的法學家薛允升(1820-1901),他的兩本著述《唐明律合編》、《讀例存疑》,對於清朝末年刑法的變革也有深遠的影響。他大量引述陸游、王明_、錢大_的觀點,力陳恢復漢唐,不將凌遲納入刑法之中。他的門生沈家本,也採用相同的論述,1905年4月24日的陳情奏表,終於得以正式廢除「凌遲」。
當然,在帝王的統治之下,文人建請廢除凌遲、或減少死刑的聲音,實在太微弱,他們必須承受沈重的外在壓力。我們甚至可以推測,太平天國之亂以後,類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頻繁,因此凌遲廢除數月前,法國使館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場,拍攝到三個不同死刑犯的凌遲照片。這些照片不利於中國的過去,化為恐怖的證物。但是如果有一張照片,或者一位攝影者能_拍攝到類似「凌遲」的英國或法國酷刑的畫面,會有什麼情況發生?「中國酷刑」,不僅是法律史上的客觀事實,我在此強調,它同時也影響歐洲人,在須臾之間留下對中國的某種觀感。這是_史中常見的例子,但是它是新穎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擁有科技的方法,將視覺定格於紙上。在此,_史家們應該留給這位藝術家一些空間,他深知盡情展現蔑視權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觀點。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畢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這種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後廢帝皇帝劉昱曾親手將人臠割。北齊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臠割的手段來殺人。唐中期安史之亂時,顏杲卿抗擊安祿山兵敗被俘,與袁履謙等人同時被零割。但將凌遲作為正式的刑罰,人們大多認為始於五代。陸游說:「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於是始於法外特置凌遲一條。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絡,而視聽猶存。」但在五代時,已有人意識到凌遲之刑過於殘酷,主張廢棄不用,如後晉開運三年(946),竇儼奏稱死刑宜只保留斬、絞二種,而「以短刀臠割人肌膚者」,應當禁止。後晉出帝石重貴准奏,不再使用凌遲之刑。
北宋開國之初,力糾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遲之刑。宋太祖時頒行的《刑統》,規定重罪應使用斬或絞,沒有凌遲。宋真宗趙恆時,內宦楊守珍巡察陝西,督捕盜賊,捕獲賊首數人,他請示朝廷,擬將他們陵遲處死,用以懲戒凶惡的人。真宗下詔,命令將俘虜轉送有司衙門依法論處,不準使用凌遲。到了神宗熙寧、元豐年間,才正式將凌遲列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說:「凌遲之法,昭陵(宋仁宗陵號)以前,雖凶強殺人之盜,亦未嘗輕用,熙豐間詔獄繁興,口語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寧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餘姚縣主簿謀反,李逢在被捕後受審時,供詞中又牽連了秀州團練使世居和醫官劉育等,朝廷詔令有司審理此案,結果,李逢、劉育和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都被凌遲處死。到了南宋,《慶元條法事例》更明確地把凌遲和斬、絞同列為死刑名目,這樣的規定一直延續到明清。
凌遲在宋代通稱為剮。景德年間,御史台曾審問殺人賊犯,定案之後,知雜王隨請「臠剮之」。「剮」字原作「咼」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狀也像人的頭顱骨。《說文解字》解釋說,其以為「剔人肉,置其骨」,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剮」又作「卨」,明朱國幀《通幢小品》卷十八「字義字起」一節雲:「貞元中,宣武兵變,執城將卨之」。並註解說,卨,即「剮」字也。可見,「剮」的含義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遲的代名詞而更加為人所熟知而已。這種情形,也常見於小說中的描寫。《水滸傳》第二十七回寫教唆潘金蓮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東平府尹陳文昭判為「擬合凌遲處死」,之後寫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供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由於宋代使用凌遲之刑較為常見,所以民間在對仇人進行報復雪恨時,也仿照作為官刑的凌遲把人臠割至死。《水游傳》中也有這樣的情節,請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黃文炳的一段描寫:
(李逵)說:「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以上所引用《水滸傳》中的兩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遲在執行時的大致情形,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說的「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規定的死刑有斬首而無絞刑,對那些惡逆大罪又規定可以凌遲處死。元代凌遲執行時的情形與宋代相似,如元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中,竇娥的父親竇天章復審冤案,宣判說: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赴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這和《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的做法一樣,都必須釘上木驢。這木驢大概是一個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時候該犯人不能亂動,它和古代那種「勾結姦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騎木驢」的刑罰不是一回事(參見本書《雜刑》)。雜劇《竇娥冤》比《水滸傳》更明確地指出了應割的刀數。試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殘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慄。
明代法律也明確規定凌遲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載:「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凌遲之刑的設立,反映了封建專制政治的殘酷,統治者為了鎮壓人民的反抗和各種犯上作亂的行為,不惜採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獲農民起義的首領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遲之刑將他們處死。如萬曆三十四(1606),劉天敘等謀反,兵敗被擒,為首的七人被磔死。這里的「磔」即是凌遲。嘉靖二十一年(1542),宮婢楊金英等人謀害世宗朱厚煾未遂,事發被捕,楊金英、楊蓮香等十六名宮女不分首謀和協從,一律凌遲處死,並且銼屍梟首。萬曆七年(1579)五月,禮部侍郎董傳策被府中的奴僕殺死,有司將兇手捕獲,下獄審理,第二年把他們全都「剮於市」。
實際上,明代的凌遲之刑並不僅僅施用於謀反大逆,有時對罪行情節較輕的犯人也加以凌遲。明初朱元璋親自編定的《大誥》就記有不少這樣的案例。如金吾後衛知事靳謙讓妻子擊鼓鳴冤,經審訊所訴不實,便判決靳謙犯了誹謗朝廷的罪,將他凌遲處死。崇德縣民李付一任本縣里甲時,因擾民而被人告發,縣官傳訊,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設計請王某飲酒,當王某喝醉時,李付一將王某綁縛起來,聲稱王某騙吃騙喝。李付一的行為雖然實屬無賴,但還不至於構成死罪,結果他以誣誑罪被凌遲處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與都御史詹微有隙,於是何哲聯合另外兩名御史任輝、齊肅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實,陷害詹微。當時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將何哲等人治罪,結果何、任、齊、魏四人被判為凌遲示眾。像上面三例這樣不該凌遲而被凌遲的案子還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從這些事實就可以看出來。
元代執行凌遲,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夠駭人聽聞的了,明代執行凌遲時零割的刀數更遠遠超過前代。明世有兩次著名的凌遲處死案例,刀數有明確的記載,一是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一是崇禎時進士鄭鄤。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寸磔」條雲:「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這里記劉瑾被剮的刀數可能是誤傳,實際上劉瑾被剮三千三百五十七刀。這樣大的數目,實在驚人。民間婦女罵人時常說「你這個挨千刀的」,看來古代凌遲時將人割千刀以上並非虛詞。
❷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後,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寫一篇讀後感記錄下呢?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1
《苔絲》被稱為英國文學和世界文學的瑰寶,出版於十九世紀末,作者是英國偉大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一個聳立在維多利亞時代和新時代交界線上的憂郁形象」——托馬斯。哈代。
《漏和苔絲》寫的是社會把一個純潔、質朴、正直、刻苦、聰明卜搜信、美麗的農村姑娘逼得走投無路,終於殺人而被判絞刑的故事。這是一個悲劇,它無情地批判了社會現實,也從一個側面揭露了英國上流社會的腐朽墮落,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苔絲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姑娘,但作為女人,她擁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臉蛋,和恰到好處的身材。哈代給這個人物以重墨描繪,那就是著重寫了她的外在形象。這個形象年輕美貌,天真活潑。給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線。粉嫩嬌艷,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細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線條,在顧盼流轉間,不動人也難。就是這樣一位年輕美麗質朴的姑娘,她善良純真的天性卻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會的一位青年貴族亞力克利用欺騙,始終不能擺脫亞力克的陰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淵。她無力擺脫這種悲慘命運,只能用極端扭曲的方式對加在她身上的壓迫進行反抗。可是這反抗又有什麼用呢?只不過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間就會消失,被人們所遺忘,完全不可能動搖整個冷酷殘忍的社會。所以說,只靠個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這也是人性乃至社會的悲哀。
當她好不容易逃離亞力克的魔掌,隨後去農場工作,並遇見了自己今後所愛的人——克萊爾,克萊爾欣賞苔絲的純真可愛,在工作中交流頻繁,感情不斷升溫,最後墜入愛河並義無反顧地結婚了。就在幸福快要來臨時,因為苔絲的對過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導致兩人從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現實的谷底。克萊爾因為接受不了這一事實,毅然離開苔絲,遠走他鄉,無情地拋棄了可憐的苔絲。就是這樣一位遭到命運戲弄的可憐人兒,想要與愛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連這樣一個簡單平凡的願望也沒法實現,最終走投無路,惶惶不可終日,再加上亞力克的騷擾,她萬念俱灰,對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動了殺念,殺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讓她痛不欲生的亞力克。在殺死了亞力克之後,苔絲並沒有為此後悔難過,而是一下次輕鬆了,因為死對於她來說是一種解脫,她終於自由了。她以死來證明自己對愛情的忠誠,來成全自己和克萊爾純潔美好的愛情而沒有遺憾。亞力克也為當初拋棄苔絲而感到後悔,帶著巨大的悲痛與歉疚歸來,並與即將被處死的苔絲度過了她生命最後五天快樂的時光。但是他失去了一個深愛她的人,一個把他當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個可以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後悔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他的自私和所謂的虛偽道德的約束,而使苔絲陷入悲慘的境地。對於苔絲來講,克萊爾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樂的源泉,她為認識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萊爾把她最後一點希望也給抹滅了,即使後來克萊爾請求苔絲的原諒,以及在苔絲死後懷念追憶她,也無濟於事。可以說,克萊型輪爾也間接促成苔絲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還是這個社會,是社會的悲劇。其實社會中像苔絲這樣的可憐人很多,他們雖然身份卑微,但他們作為獨立的人格,不應該被社會歧視拋棄,而是應該為他們提供一個可以傾訴的平台。這樣才不會出現如此多的悲劇。
如果說卡門的美在於野性叛逆,簡愛的美在於倔強頑強,那麼苔絲的美一定在於純凈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純潔就像藍天一樣,雖然偶而會被烏雲遮住,可是當烏雲散去,世界上最純凈透明的依然是藍天。雖然小說女主人公身份低賤,遭受了無恥之徒的玩弄和侮辱,歷經重重磨難,最後走上了錯誤的道路,但我們依然贊美苔絲不屈服於命運,敢於和不公平命運做斗爭以及為愛奉獻的精神,她單純善良的形象將永遠留在我心中,揮之不去。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2
德伯家的苔絲故事很簡單,作家畢飛宇對此書有高度的概括,我在這把他的概括歸納為「三三」敘述:第一個三為三個人物,一個天使,克萊爾;一個魔鬼,沒落的公子哥德伯維爾;在天使與魔鬼之間,夾雜著一個美麗的、卻又是無知的女子,苔絲。第二個三是小說講了三件事,罪惡、忠誠與寬恕。就是這么簡單的人物和故事為什麼會那麼吸引人?會被寫成名著呢?閱讀後我收集資料並做了如下思考。
對於人物,我讀此書的時候感到一種壓力,這種壓力是來自對於人物塑造的反應,苔絲家庭的窮和無奈無數次撥動了我敏感的神經,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這種刺激,這種刺激是對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麼美好的女子沒有做錯什麼卻偏偏得到了最壞的結果。克萊爾同樣善良,但是非常愚昧,這種愚昧離不開這個時代對他的影響。而至於沒落公子哥德伯維爾我則認為是一個卑鄙的可憐蟲,卑鄙是由於他用不正當的手段來得到苔絲,可憐不僅是因為他最後的死,更是因為他自始至終都沒有得到苔絲的愛。就是這三個性格迥異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轉合間推進了故事的發展,也讓讀者以上帝視角看著悲劇不可避免的發生,讓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於故事,我想用畢飛宇的話來解釋一下,畢飛宇說「作者把這三件事的理論道理還原成『一個又一個日子』,足以讓每一個讀者去『過』——設身處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說作者把每一天都寫的很真實,很細致,才能讓讀者有身臨其境的感覺。作者哈代緊緊抓住了三件事的焦點,那就是苔絲的美麗。無論是忠誠、罪惡還是寬恕這三件事情都離不開苔絲的美麗,由於她的美麗德伯維爾和克萊兒都愛上了他,於是德伯維爾對苔絲的罪惡、苔絲對克萊兒的忠誠、克萊兒對苔絲的寬恕也隨之上演。因此,要寫出苔絲的美,寫活苔絲就變得尤為重要。
在美麗的布萊谷、在氣派的德伯庄園、在溫馨的奶場,哈代用心的刻畫每一場景、通過場景的.細致描寫來襯托出人物的魅力。對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來之筆。比如,在奶場哈代描寫苔絲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個典型的夏季的黃昏。一片大氣特別沉靜,特別能傳播聲音……在全廠九十五條牛裡面,特別有八條——矮胖子、華美、高個、煙霧、老美、少美、齊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順利,苔絲擠它們的時候,只用手一觸就成,雖然其中有一兩條,奶頭硬得像胡蘿卜一樣……擠奶的時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頭正面靠著牛肚子,把眼一直看著牛奶桶。但是有幾個女工——多半是年輕的——卻把頭的側面靠著牛肚子。苔絲就老這樣擠法:她老把太陽穴緊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著草場老遠的那頭兒,靜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擠老美,就是這種姿勢;那時的太陽,恰巧對著擠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紅的長袍和白色帶檐兒的便帽上,並且射到她的臉蛋側面,把她的白臉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襯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顯,好像花紋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過這細致的描寫朴實美麗的苔絲躍然紙上。
除此之外,我還比較認同汪家明對《德伯家的苔絲》兩個背景主題的闡述,該書正如他所說存在著兩大主題:一是,維多利亞時代資本主義高速發展的情況下,落寞農村的現狀。二是,歐洲國家的宗法制度,在書中有一段苔絲給自己將要死去的兒子做洗禮的描寫,通過這段描寫我們可以看出宗教對當時農村人的影響。也正是在這兩個大背景下苔絲的命運會更加悲慘。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讓《德伯家的苔絲》成為世界名著,讓簡單的人物和故事變得不簡單,可見要寫出一個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種因素,這就需要作者擁有以下三種能力:對生活細致的觀察、對社會的深入思考、以及運用文字的神來之筆,或許還有遺漏,但此三種能力個人認為是必須有的,以上就是我通過閱讀《德伯家的苔絲》後對如何寫好小說的一點點思考,如有不妥,還請指正。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3
文學是比鳥飛得還遠的夢想、比花開得還美的情感、比星閃得還亮的智慧、是我們到一百歲還忘不掉的信念。讀名著,發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種文化的延續,不同時期的大家都對名著有所解讀。然而我們寫的讀後感可能達不到那麼高的境界,但是可以從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東西就好了,這也是名著傳遞給我們的思想。
我對《苔絲》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絲這個人物挺可憐的,除此以外便所剩無幾了,根本沒有把自己融入整個情節中去,根本沒有對苔絲這個悲劇性的人物作過任何有意識的評價,根本沒有想過苔絲一步一步走向毀滅是與其性格,與她所處的環境是如此密不可分。這一次閱讀,我不敢說我已經看懂了,但我對整個情節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絲的一切都是靜靜的。五月節的舞會上她靜靜地看著自己鍾情的男子挑選了另外的姑娘,又靜靜地哀怨。在德伯家的農場她靜靜承受亞雷的玩弄,又靜靜地離開。在奶牛廠里她靜靜地愛著安璣,又靜靜地等待安璣回來。就連她的掙扎與反抗,都是那麼沉默,悄無聲息。
她有著貴族血統,又生在淳樸的鄉村之中,這一切造就了她的純潔和質朴的優雅。哈代賦予了她至真至美的個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樹,雖然有寒冬落葉,但等到春暖時,又是枝葉喧鬧。而命運無情的利鋸,讓她最終倒下,再也無法站起。
苔絲自始至終都是純潔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視美麗,而美麗給女人帶來的,卻往往不是幸運。世人也珍愛美麗,可是卻沒有人真正知道怎樣去愛。
我們不能武斷地說亞雷不愛苔絲,愛美之心,就算不是對靈魂的欣賞,也無可厚非。他曾經有一點想要保護她,也想過要柔和地對她好,慢慢地進入她的內心。他的語言雖然粗魯俗氣,但細細品讀,其中也不乏對苔絲溫柔的心疼。但同時亞雷的紈絝習氣又讓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錯誤就在於只知佔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絲,想推開他卻不能。亞雷侮辱苔絲的那個晚上,他本來並沒有意要這樣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絲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絲被亞雷所踐踏和侮辱。事後亞雷提出可以給予苔絲情婦式的豢養,這個承諾對於一個粗俗的商人,也許已經是很勇敢的擔當了吧,但對於苔絲,這個表面沉默而內心倔強的無以復加的女性,這確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璣走後,亞雷又找到苔絲,再次提出豢養她,這是出於佔有的慾望還是內心對苔絲的愛戀呢?我們不得而知,但在苔絲已經窘迫得走投無路的時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絲,給了苔絲一家一條生路。亞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絲推向深淵的直接兇手。
安璣,有著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與苔絲深深相愛,他的愛的確比亞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為,對於苔絲的毀滅,卻有著比亞雷更甚的推動作用。
作為一名女性讀者,怎麼能夠忽略哈代對苔絲與安璣戀愛的浪漫描寫呢?在漲了水的河道上,安璣一步一步慢慢把苔絲抱過河去的情景,讓一代代的讀者怦然心動,那種青澀與純潔,是那樣的自然和貼近生活。安璣對苔絲的愛,是君子之愛,他愛的是苔絲的內心,苔絲內心的純潔和憂郁的結合,正是吸引安璣之處,這種內心的場域,是亞雷這樣的淺薄之人所永遠無法達到的,這樣的區別,也正是苔絲深愛安璣卻從不對亞雷施捨一點溫柔的原因。然而,這個能觸及最深刻愛情的男子,卻因為嚴重的感情上的潔癖和傳統觀念的束縛,把自己的愛人按壓在沒有空氣的深水之境。
可憐的苔絲啊!父母因為生活的重壓,可以把自己作為交換物質的籌碼;垂涎於自己美貌的亞雷,也可以輕而易舉地傷害苔絲的身體,但苔絲聖母般的靈魂彷彿有著天生的自我凈化功能,她沒有在這些苦難面前低頭。但安璣,不是苔絲靈魂的伴侶嗎?為什麼還難以包容一顆被傷害過摧殘過的心靈?在我看來,安璣就是苔絲毀滅的最大推手了。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4
任何一幅簡單的圖畫都有著透明的色澤和模糊的形象。
當一個藝術家故意要裝飾自然,用綠的顏色畫春天,用深紅色的顏色畫旭陽,用朱紅色的顏色來畫嘴唇,那他創造出來的東西是模糊的——因為他怕真理,透明化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模糊的視線才會出真理嗎?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美的,冰雪少女出凡塵,上帝不加任何的修飾展現出苔絲那素衣的美,每一幅畫——大大的眼睛,大膽接受一切外部的真實而又毫不畏懼困難地,像打開的書一樣,懂得其中內在的真實。苔絲的體型塑造時不用任何復雜的線條,更不用什麼顏色來透造,僅用了磚墨條來勾勒,用漆黑恐怖的環境來渲染內心的潔白無邪。在森林中那張苔絲背對著純黑的樹木,用那背景更加烘托她內心的傷悲,她的單純,可愛變成了「蛋白質」加上可憐沒人愛。她對待愛總是虔誠的不加任何的雜質,不加其他模糊性的。
誠實的人必有誠實的好,然而一次親身經歷低過兩次老師的教導。苔絲的父母預卜一切危險的人將永不會航行大海,事事憂慮將一事無成,他們想不勞而獲得到名譽或財富,他們是在虛偽的透明讓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子去闖德伯家那模糊的世界,遇到亞雷德伯,一切來得那麼的直白,他的花言巧語,讓苔絲不慎陷入沾泥,又是一幅叢叢水草用素描的魔法將其模糊化,而獨留女主人公那並聳著肩,眼睛發著透徹的光芒,她在迷茫,在思索……
她稀稀疏疏的頭發與水草相互交襯,她的精神在消極,她開始在悔恨,在憤怒,不想糾纏,想擺脫,有了孩子,她才有了些慰籍,然孩子的失掉,她又開始彷徨,透明化的悲,模糊化的冷,亞雷他的不負責,他的花心,使苔絲感到更冷,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得到了的也許感到不過如此……他的心中或許如此反復著,有了責任會更加繁重。當時苔絲的內心也有一種情不自禁的慾望,不過那隻是少女的一種模糊的朦朧感,在繪畫中沒有亞雷的身體像,他是虛無的模糊存在著。縱觀圖片:朴實厚重人類思想單純透明,西方「世外桃源」女人的痴情,男人的憂愁,表達的淋漓盡致。作者給予苔絲身穿潔白的字衣裙,也許是精神上的富有,在被侮辱迷茫後,她旌旗重鼓又走回農場。這一次的她眼神中帶有模糊性,然而一幅農場依舊迷人,寧靜,而她的心智開始成熟厚重,她討厭自己的身軀,但卻仍擁有一顆純潔的心,她認識了克萊爾,一位紳士般的君子,但不管是透明的人性還是模糊的現實,對於苔絲來說真的是某個人的身上都有秘密的,透明的人性是不存在的,沒有誰真得像一張白紙,去適應模糊的人生吧,她的無奈,她的惆悵,遭到心愛人的拒絕,她的精神開始崩潰她又要再逃避……這次卻是他的愛人在逃……
再一次遇到亞雷,克萊爾時,兩種心靈的撫慰,使她終於拿起刀子殺了亞雷,那是她最勇敢無忌的做法,是他毀掉了自己幸福的人,她終於可以解脫了,因此她悄然的走上了絞刑台,不為別的,只為自己明明白白的走過這一世,最後一張圖片乾枯的軀體,暗淡的房屋中,散發著寂冷,蕭瑟,更加反襯出她的精神。定上天堂,永遠和祥仁慈……
她的人生不再透白,而會風姿多彩。也許常說思想深刻,情感高尚,品德端正者活得最好,然而衡量生命的價值系以思想和行為,而非以壽命長短的,她的死是靈魂與肉體的統一,透明化的人性與社會模糊的互相統一對立的結果。
回想開始那張苔絲獨站在農場旁有一頭牛陪伴,使人看到實際的透明,而社會的模糊性,雖范圍小,但它凸現出主人公苔絲的本質,一幅畫卷,正是主人公的透明。她的選擇,真得是再透明不了的沒有原因的「因果關系」了,深刻的現實終結。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5
魯迅先生說:「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讀完《德伯家的苔絲》,不由得掩卷嘆息,是誰讓這位美麗淳樸的姑娘走上了不歸路,兩位男人的愛卻得到了恨的結局,命運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愴,我們為苔絲掬上一把同情淚,低頭沉思,悲劇的背後是什麼?
善良質朴的尤物苔絲出身在貧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讓她攀高枝,結果卻把她推進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亞雷,他貪圖她的美貌,伺機佔有了她。苔絲不得不背井離鄉,過上隱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廠,「風光流轉,由平淡變成了絢爛」,苔絲與牧師的兒子克萊日久生情,私定終身。
書中描寫苔絲與克萊的愛情的段落,任何人讀到都會心動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處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靈魂就是聖徒的靈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愛他,而她這種愛本身就是一種智慧……而他愛她,在她看來,則是一種憐憫,因此她就傾心相委,披肝瀝膽。」自卑的苔絲起初不敢接受克萊的愛情,盡管她也深深地愛上了他。那些疑慮、恐懼、郁悶、煩惱、羞恥常常盤踞在她的心頭,揮之不去。但兩人的真心相愛,又令苔絲把往事忘記,雖處在愛戀中,但那些陰影蠢蠢思動,不能消除。
克萊知道苔絲很愛他,「但是那時候,他還不知道,她對他的愛,究竟有多深,有多專,有多柔順;不知道她都怎樣能為他忍痛受苦,為他赴湯蹈火,她都怎樣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讀到這里,都會心痛柔美的苔絲,她的愛情堅貞不渝,可之後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絕望,是有多凄苦……。
結婚當晚,苔絲鼓起勇氣向克萊坦承過去,克萊無法接受事實,一走了之,令苔絲重新跌回深淵。純真的愛情敵不過世俗的觀念,在克萊看來,貞操是原則性的問題,一切都不一樣了,他無法在得知真相後再度去愛苔絲,留下她獨自去面對一切。
堅強的苔絲不得不再次出去謀生,又苦又累的活兒沒能把她壓倒,她一直苦苦地等著克萊回來。可苔絲竟然碰上了亞雷,他搖身一變,成為了宗教的傳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亞雷心中的慾火,他糾纏著苔絲,她無從躲避。面對著父親的離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親和弟妹們居無住所,生活困難,倔強的苔絲低下了頭,重新回到亞雷的身邊,成為他的情人。
苔絲是位善良、能幹、正直、剛強、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將她身邊的兩位男人照得原形畢露。亞雷本著玩弄女人的態度出現,一度洗心革面,狂熱愛上了宗教。但本性難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絲最危難時乘機而入,佔有了她。而克萊,本可以救苔絲於深淵中,但因著他的自私、狹隘以及不夠堅定的愛,使得悲劇發生。
當他發現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諒苔絲時,卻得知苔絲已經重新回到了亞雷的懷抱中。克萊的出現,無疑加速了亞雷的死亡,苔絲壓抑許久的感情一觸即發,她親手殺死了亞雷,也為自己的生命畫上了句號。悲劇的背後滿是淚水,滿是憐憫,滿是痛惜,滿是無奈。如果亞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義的路,幫助苔絲走出困境,或許會贏得苔絲真正的愛;如果克萊對苔絲的愛始終不移,他內心包容,原諒過往(其實這不是苔絲的錯,卻都由苔絲承擔了一切的後果),苔絲可以和他過上相互愛戀的生活,美滿幸福;如果苔絲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對,或許不會讓苔絲早早地走出家門,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沒有如果,現實就是如此,鮮血淋淋,滿目傷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盡管悲壯不已,但在結局時卻有一絲暖意。苔絲在與克萊最後相處的時間里,仍不忘記將自己的妹妹麗莎交託給克萊,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萊和麗莎同行在山上,當他們從山頂往監獄處看去,苔絲的生命結束了。「那兩位無言注視的人,好像祈禱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動不動地停了許久;同時黑旗仍舊默默地招展。他們剛一有了氣力,就站了起來,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6
「他們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爐橋下的灰燼由爐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熱乾燥的荒野。炭火的紅光落在他的臉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臉上和手上,透射進她前額上蓬鬆的頭發里,把她頭發下的細皮嫩肉照得通紅。這種紅色,讓人想像到末日來臨的恐懼。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牆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彎著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鑽石就閃閃發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樣。她把額頭靠在他的頭上,開始講述她的故事,講述她怎樣認識亞歷克·德貝維爾,講後來的結果,她低聲說著,低垂著眼簾,一點也沒有退縮。」
......
"他熄了蠟燭,在客廳里那張小床上躺下來。客廳里夜色深沉,對他們的事一點兒也不關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經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現在正在懶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還准備同樣吞噬掉其他干萬人的幸福,並且一點兒也不慌亂。"
上述片段選自英國小說《德伯家的苔絲》。主人公苔絲正在向對愛慕她的年輕小夥子安璣.克萊爾講述她不堪的遭遇,而這個曾熱烈愛著他的男人陷入猶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絲》被稱為英國文學和世界文學的瑰寶,出版於十九世紀末,作者是英國偉大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托馬到斯.哈代。
主要內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個傍晚,一位牧師告訴約翰·德伯:他是該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後裔。這一突如其來的消息,使這個貧窮的鄉村小販樂得手舞足蹈,他異想天開地要17歲的大女兒苔絲到附近一個有錢的德伯老太那裡去認「本家」,幻想藉此擺脫經濟上的困境。
苔絲到她家後,德伯老大的兒子亞雷見這個姑娘長得漂亮,便裝出一片好心,讓苔絲在他家養雞。三個月後,亞雷姦汙了她。
苔絲失身之後,對亞雷極其鄙視和厭惡,她帶著心靈和肉體的創傷回到父母身邊,發現自己已經懷孕了。嬰兒生下後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絲決心改換環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廠做工。
在牛奶廠,她認識了26歲的安璣.克萊爾。在勞動中,苔絲和安鞏互相產生了愛慕之情。她和安鞏結了婚。
新婚之夜,苔絲下定決心,要把自己的「罪過」原原本本地告訴安璣。但一當她講完自己與亞雷的往事之後,貌似思想開通的安璣.克萊爾不僅沒有原諒她,反而翻臉無情,隻身遠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遺棄的苔絲心碎了。她孤獨、悔恨、憤慨、絕望,但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難。同時,她還抱著一線希望,盼著丈夫回心轉意,回到自己身邊。
一天,在苔絲發現毀掉她貞操的亞雷居然成了牧師,滿口仁義道德地正在佈道。亞雷還糾纏苔絲,無恥地企圖與她同居。苔絲又氣又怕,懇求克萊迅速歸來保護自己。
苔絲家又發生變故:父親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棲身無所,生活無著。在這困難關頭,亞雷乘虛而入,用金錢誘逼苔絲和他同居。克萊的歸來,猶如一把利刃,把苔絲從麻木渾噩的狀態中刺醒。在絕望中,她親手殺死了亞雷,追上克萊,他們在荒漠的原野里度過了幾天逃亡的歡樂生活。最後在一個靜謐的黎明,苔絲被捕,接著被處絞刑;克萊遵照苔絲的遺願,帶著懺悔的心情和苔絲的妹妹開始了新的生活。
苔絲的悲劇命運令人嘆息,覺得有幾種原因。一是家庭貧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對那對愛的渴求。三是他新婚愛人對她過去不認可,乃至逃離,加深了對曾傷害自己人的憎恨。這三種原因導致她走向不歸之路。
非常為苔絲的結局而嘆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講過:"人生緊要處只有幾步"。我想,不論以前還是現在,與人的交往要慎重。
❸ 炭火燒烤烤豆腐怎麼做
豆腐切塊,厚度要差不多,大概不到1cm最好
❹ 女人發圖片:紅紅的炭火《把溫暖送給你表達什麼意思
你好,女人斗如發的圖片紅紅的炭火。比如在冬天可以圍著譽鎮碳火取暖。他希望把空虛啟這部分溫暖和祝福送給你。也就是希望給你帶來溫暖的意思也是一種祝福。
❺ 十八層地獄是哪十八層
地獄(梵語naraka)十八泥犁纖中,列有十八個地獄,何等為十八呢?就是光就居、居虛略、桑居都、樓、房卒、草烏卑次、都盧難旦、不盧半呼、烏竟都、泥盧都、烏略、烏滿、烏藉、烏呼、須健居、末都干直呼、區通途、陳莫。這些都是梵音,全部是一些刀兵殺傷,大火大熱、大寒大凍、大坑大谷等的刑罰。
以下是詳細介紹:
第一層,拔舌地獄:
凡在世之人,挑撥離間,誹謗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辨,說謊騙人。死後被打入拔舌地獄,小鬼掰開來人的嘴,用鐵鉗夾住舌頭,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長,慢拽......後入剪刀地獄,鐵樹地獄。
第二層,剪刀地獄:
在陽間,若婦人的丈夫不幸提前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檔模晌為她牽線搭橋,那麼你死後就會被打入剪刀地獄,剪斷你的十個手指!更不用說她的丈夫還沒死,就向《水滸傳》中的王婆,潘金蓮本無意勾引西門慶,王婆卻唆使她討好西門大官人,並贈予她毒葯,毒害武大郎。且不說潘金蓮,西門慶下場如何,單講王婆,剪刀地獄夠她一戧!
第三層,鐵樹地獄:
凡在世時離間骨肉,挑唆父子,兄弟,姐妹夫妻不和之人,死後入鐵樹地獄。樹上皆利刃,自來後背皮下挑入,吊於鐵樹之上。待此過後,還要入拔舌地獄,蒸籠地獄。
第四層,孽鏡地獄:
如果在陽世犯了罪,若其不吐真情,或是走通門路,上下打點固旃海,就算其逃過了懲罰,逃亡一生也終有死那天吧?到地府報道,打入孽鏡地獄,照此鏡而顯現罪狀。然後分別打入不同地獄受罪。
第五層,蒸籠地獄:
有種人,平日里家長里短,以訛傳訛,陷害,誹謗他人。就是人們常說的長舌婦。這種人死後,則被打入蒸籠地獄,投入蒸籠里蒸。不但如此,蒸過以後,冷風吹過,重塑人身,帶入拔舌地獄。
第六層,銅柱地獄:
惡意縱火或為毀滅罪證,報復,放火害命者,死後打入銅柱地獄。小鬼們扒光你的衣服,讓你裸體抱住一根直徑一米,高兩米的銅柱筒。在筒內燃燒炭火,並不停扇扇鼓風,很快銅柱筒通紅……看過《封神榜》嗎?蘇妲己的炮烙,到此你肯定激靈一下。
第七層,刀山地獄:
褻瀆神靈者,你不信沒關系,但你不能褻瀆他;殺牲者,別提殺人,就說你生前殺過牛呀,馬呀,貓,狗,因為它們行鋒也是生命,也許它們的前生也是人或許還是你的......因為陰司不同於陽間,那裡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牛,馬,貓,狗以及人,來者統稱為生靈。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後被打入刀山地獄,脫光衣物,令其赤身裸體爬上刀山......視其罪過輕重,也許「常駐」刀山之上。
第八層,冰山地獄:
凡謀害親夫,與人通姦,惡意墮胎的惡婦,死後打入冰山地獄。令其脫光衣服,裸體上冰山。另外還有賭博成性,不孝敬父母,不仁不義之人,令其裸體上冰山。潘金蓮定在!
第九層,油鍋地獄:
賣淫嫖*,盜賊搶劫,欺善凌弱,拐騙婦女兒童,誣告誹謗他人,謀占他人財產,妻室之人,死後打入油鍋地獄,剝光衣服投入熱油鍋內翻炸,啪,啪直響!依據情節輕重,判炸N遍......有時罪孽深重之人,剛從冰山裡出來,又被小鬼押送到油鍋地獄里暖和暖和……
平常人們所說的十八層地獄,數目是對了,但從意義上卻卻不見得理解。《十八泥犁經》中講到這十八層的差別,最主要不在於空間的上下,而在於時間和刑法上的不同,碼豎尤其時間上。
若與陽世的時間比教,第一層地獄是以人間的三千七百五十年為一年,在這里的眾生必須此生活一萬年,想要早死一天都不行,而這一萬歲就相當於陰間的一百三十五憶年。而由於地獄的時間和壽命都是依次倍增的,所以,到了第十八層地獄,便以憶憶憶年為單位,如此長期的受刑時間,可說是名符其實的萬劫不復,痛苦和殘酷的景象,是世人所難以想像和理解的。
第十層,牛坑地獄:
這是一層為畜生申冤的地獄。凡在世之人隨意諸殺牲畜,把你的快樂建立在它們的痛苦上。那麼好,死後打入牛坑地獄。投入坑中,數只野牛襲來,牛角頂,牛蹄踩......(本人認為是最舒服的一層了。)
另據記載,與之相反的還有名為「刀船地獄」的,未在此十八層地獄之列,後面將補充。
第十一層,石壓地獄:
若在世之人,產下一嬰兒,無論是何原因,如嬰兒天生呆傻,殘疾;或是因重男輕女等原因,將嬰兒溺死,拋棄。這種人死後打入石壓地獄。為一方形大石池(槽),上用繩索吊一與之大小相同的巨石,將人放入池中,用斧砍斷繩索......
第十二層,舂臼地獄:
此獄頗為稀奇,就是人在世時,如果你浪費糧食,糟踏五穀,比如說吃剩的酒席隨意倒掉,或是不喜歡吃的東西吃兩口就扔掉。死後將打入舂臼地獄,放入臼內舂殺。稀奇的是如果你吃飯的時候說話,特別是臟話,穢語,罵街,死後同樣打入舂臼地獄受罪。所以提醒大家,吃飯的時候最好不要說話,特別是罵街。
第十三層,血池地獄:
凡不尊敬他人,不孝敬父母,不正直,歪門邪道之人,死後將打入血池地獄。投入血池中受苦。我也不大明白,這里說凡難產,吐血,流血而死之人,死後也投入血池中受苦?
第十四層,枉死地獄:
要知道,作為人身來到這個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閻王爺給你的機會。如果你不珍惜,去自殺,如割脈死,服毒死,上弔死等人,激怒閻王爺,死後打入枉死牢獄。就再也別想為人了。我勸戒在世的人,遇到多大的困難,也要頑強的活下去,自殺是懦弱的表現。特別是那些殉情的傻小子們。
第十五層,磔刑地獄:
現在不多見了,不過此罪過很大。即挖墳掘墓之人,死後將打入磔刑地獄,處磔刑。
第十六層,火山地獄:
這一層比較廣泛,損公肥私,行賄受賄,偷雞摸狗,搶劫錢財,放火之人,死後將打入火山地獄。被趕入火山之中活燒而不死。另外還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趕入火山之中。(這層應該人滿為患了。)
第十七層,石磨地獄:
糟踏五穀,賊人小偷,貪官污吏,欺壓百姓之人死後將打入石磨地獄。磨成肉醬。後重塑人身再磨!另外還有吃葷的和尚,道士皆如此。
第十八層,刀鋸地獄:
偷工減料,欺上瞞下,拐誘婦女兒童,買賣不公之人,死後將打入刀鋸地獄。把來人衣服脫光,呈「大」字形捆綁於四根木樁之上,由襠部開始至頭部,用鋸鋸斃。
更恐懼被關押的時間:
十八地獄是以受罪時間的長短,與罪行等級輕重而排列,若隨最短時間的光就居地獄之壽命而言,其一日等於人間三千七百五十歲,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經一萬歲,也就是人間一百三十五憶年,才命終出獄,逐次往後推,每一地獄各各比前一地獄,增苦二十倍,增壽一倍,到了十八地獄時,簡直苦得無法形容,並也無法計算出獄的日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