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刚认识几天的一个36岁离异女人,我24是要跟我约吗
你们相差十二岁的年龄,你才24岁,你们思想上,各方面应该是存在代沟的,可以当普通朋友一样见一见,不要抱持太大的希望就可以了!
女人36岁了思想相对成熟,她可能需要实际的依靠,也需要男人对他负责任,对于她而言,你这个年龄貌似也太过年轻,建议普通朋友相处!
B. 一个“离婚不离家”的女人,图什么
导读:夫妻过不下去时,离婚也是正常的事情,可是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甚至外人看起来还是婚姻进行时,这样“离婚不离家”的方式到底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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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阿苑就被迫同意和阿良签下了离婚协议,也去民政局换了离婚证。
现在的状况就是阿苑和阿良离婚不离家,两人在外人看来还是夫妻关系,但是熟悉的朋友却知道两人已经离婚了。
有朋友劝阿苑,“都离婚了为什么还要住一起?你就不怕阿良背后已经有其他人了?毕竟现在你们已经没有法律保护了。更何况,你这样受阿良的胁迫,离婚不离家,好似你离不开他一样。”
可是阿苑却哭着说,“我能怎么办,他说三年后或许会复婚,要看这三年的相处,我都快四十岁的人了,我现在没事业没前途,只有他了。如果离开他,我没了家庭没了孩子,你让我怎么活?”
这真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终归是这夫妻俩之前的事,其他朋友也不好说出太理性的话出来,不过阿良突然的转变或许是有其他原因的。之前所搬出的“阿苑不顾家”的理由,或许也只是个借口罢了。不然既然还有三年后复婚的打算,又何必伤了与自己还有感情的人?
06
今天要说的问题是,夫妻俩过不下去就离婚,这是很正常的选择,与其两个人纠缠着痛苦,还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
可是离婚不离家,不仅在同一个屋檐住,还在外人面前装夫妻,甚至私底下签着三年之约的协议,这样的方式究竟可不可行呢?
从女性的角度来说,当然不可行!
离婚就离婚,从此你是你我是我,你走你的阳光大道,我过我的美好生活。
终其原因还是阿苑的舍不得,她舍不得丈夫,舍不得孩子,更加舍不得那个曾经给她带来温暖的家。可是,人都是会变的,当爱情不再的时候,那就只能独自前行了。
既然感情已经不复存在,既然两个人的关系已经走向了陌路,又何必纠结那个已经不爱自己的前夫呢,又何必还抱着“三年后复婚”的谎言,自欺欺人呢?
婚姻的主角是两个人,离婚之后,两个人再无关系,可是离婚却不离家,最受伤的莫过于女人。
先不谈要面对外面的流言蜚语,就单是面对孩子和双方父母,就已是个大难题。
更何况,离婚不离家,甚至守着男人可能会与自己复婚的说辞,说白了无非是为难了自己,便宜了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