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盘点中国古代残忍的八大刑具,专针对女性,第八种最没
盘点中国古代残忍的八大刑具,专针对女性,第八种最没人性-骑木驴游行。
骑木驴游行:这是古代对于那些与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刑法。在长木板的中间放一根大约二寸粗,一寸多长的圆木橛子竖放。然后将女犯人的衣服全部剥光,将阴户对着粗木橛直插进去,由四名壮汉抬着游行。
到了明清的时候,这种刑法更加的变态,在木橛子下面加了一个活动机关,并且还加了一个针对肛门的木橛。这让木驴移动的时候,对女性造成极其强烈的刺激与凌辱感。
古代社会对于女性的看待,常常以贞洁论女子的德行。冰清玉洁、守妇道的女性甚至能得到统治者的褒奖,给予贞洁牌坊作为最高评价。所以,古代女子对于清白可以说是用生命看待的。而骑木驴游行对于女性来说,无疑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都是巨大的打击。
所以,在那时,女性是宁愿被砍头,也不愿被下狱受骑木驴游行的。
(1)古代女生行刑工具图片扩展阅读:
古代的八大酷刑如下:
1、吊半边猪
将女犯人一侧的手脚拇指全部都捆绑在一起,悬吊起来之后,在另一侧的手脚上悬挂上重物,让身体极度的不平衡,有一种撕扯感。
2、吊乳头
用细绳子将两个乳头栓住,然后将女犯人悬吊起来,就只让两个脚尖着地。
3、吊鸭子凫水
用绳子将女犯人的双脚捆起来,让人头朝下,然后不断的将她的身体浸入水中,被呛的快要昏迷的时候,再把犯人拉出来。不断反复,让人极其难受。
4、针刑
扎指甲缝,将女犯人的双手固定在木架或椅子的扶手上面,然后把缝衣针从手指甲缝里面刺进去,十指连心,这种疼痛感是非常强的。
扎乳头,用大号的缝衣针去扎女犯人的乳头,如果这样女犯人还不招,就会将针钉入乳房的深处,非常的残忍。
扎阴蒂,生殖器官也是女人最为脆弱的地方,阴蒂也是最为敏感的地方,扎阴蒂会给女犯人带来极其强烈的疼痛感,并且还会让行刑者得到极大的满足感,非常的残忍变态。
5、囚车游行
这跟一般的囚车不同,颈枷将女犯人的脖子锁住,然后将双手反剪跪上去,这会让女犯人的上半身直挺,而臀部又微微的撅起来,非常的羞辱人。
6、烙刑
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刑法了,看过封神榜的人都知道,这是纣王和妲己发明出来的。将铜柱烧红之后,把犯人衣服脱了,用肉贴上去,极度的残忍。
7、站砖
古代的时候女子都会缠脚,导致骨头都特别的畸形,如果不裹着脚,不穿鞋,基本上是站不住的。而站砖就是将女子的鞋和裹布都拿掉,然后站到砖上面去。不到半个小时人就撑不住了,越往后越难熬,直到晕厥。
......
B. 古代的酷刑“玉女天梯”是谁发明的是怎样的酷刑
古代的酷刑玉女天梯是由唐朝监察御史李全发明的,在武则天时期,使用达到了鼎盛。这种酷刑是让女性脱掉全部的衣服赤裸着,然后在脖子上绑着一根绳子,绳子系着活结,然后让女子去攀爬梯子,在梯子下面还会摆放一些木撅子。这种酷刑无疑是对女性的生理跟心理进行摧残,在古代时期,女性本就比较保守,没有那么开放,更何况是让女子全身赤裸,更是让女子感到无地自容,真想找一个洞装进去,很是丢人。
这种酷刑对于当时的女子来说是非常残酷的,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这种酷刑主要惩罚的是那些已经嫁人的却跟他人有私情,跟他人有染的女子,那些不忠不孝的女子还有干预朝事的女犯人,这些女子在武则天时期基本上都是用“玉女天梯”来惩罚她们的。
C. 古代15种避孕酷刑:摧残了多少花样女人
古代15种避孕酷刑,其中采取喝水银的方法避孕、用砒霜等毒性药物避孕、含铅打铁水避孕、用动物粪便做成避孕药、服用“凉药”避孕等这几种避孕方法确实害了不少女人。
1、采取喝水银的方法避孕
水银的确可以避孕的,但水银有剧毒,也许可能喝少量的不会死人。四千多年前的中国妇女,在喝的茶水或日常食物中放入少量的水银来避孕,据说效果很好。据现代科学研究,大剂量水银会致人死亡,但是小剂量却可以杀死腹中的胎儿。
水银可引起女性月经失调、大脑损伤、肾功能衰竭以及不孕症等。
4、用动物粪便做成避孕药
三千多年前的古埃及人,能够造出金字塔和木乃伊这样的杰出作品,那么找到控制生育的方法也不足为奇。据说,古埃及人认为鳄鱼、大象等动物都具有神秘力量,因此动物粪便也被用到了避孕药方中。事实上,由于这些动物粪便具有高度酸性,的确具有一定的杀精作用。
5、服用“凉药”避孕
古代并没有百分之百有效的避孕措施,据说,韦小宝就是避孕失败的产物。过去许多青楼女子在从良后,都是终身不育的,就是长期饮用破坏生育能力的一种汤药,以致绝育,说是服用被称作“凉药”的一种可以避孕的药,也含有麝香的成分,会影响生育,但不一定绝育。
D. 令古代女子毛骨悚然,武则天发明的刑法玉女登梯,是什么样的刑罚
在我国历史上,皇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不管皇帝的出生有多么的卑微,只要其登上皇位,自然就受到人们的仰慕。大家都知道,我国一直都是由男权统治,直到唐朝,武则天成功登位,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继位的女皇。武则天登基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发明了一系列的刑法,这些刑罚当中每一种刑罚都让人叹为观止,使世人长期笼罩在恐慌之中,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就会被这一刑法处死。在众多刑罚当中,有一种刑法很特殊,这种刑法就是玉女登梯。那么这种刑法到底特殊在哪里?这种刑法有多么可怕?
3.使受刑者身心备受折磨
玉女登梯这种刑罚,不仅仅是对女人肉体上的折磨,同时受刑女子的心理也备受折磨。在行刑前将女子衣服褪去,就是对女人心理折磨的一种形式,大家都知道,我国古代讲究男尊女卑。古代女子贞洁是很重要的,自己的脚是不能被其他人看到的,更别说被褪去衣服,身体裸露在外边,这对女人来说是奇耻大辱。玉女登梯这种刑罚的残酷之处在于,女子可以感知到自己慢慢走向死亡。给女人心理带来沉重的打击,从而威慑其他女子。好在这种刑罚在社会的不断变迁当中已经被摒弃,现代社会讲究男女平等,女子地位也不再像过去一样地下。
E. 古代最残忍刑具是什么,受刑者坚持不了3秒,如今却成为家庭必备工具
古代有一种非常残忍的刑具那就是炮烙,这种刑罚非常的残忍,受刑者往往坚持不了三秒钟。但是现在却成为了每个家庭必备的一个工具,那就是“熨斗”一开始的时候是铁熨斗,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熨斗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
后来商朝灭亡了以后,新的统治者们认为这种刑罚实在太过残忍,于是抛弃了这种刑罚。但是炮烙却留了下来,改成了一种小型的刑具,在惩罚犯人的时候,用烧红的烙铁烧犯人。后来到了汉朝以后,这种刑具又变成了熨烫衣服的熨斗,并且长久的流传了下去。直到现在,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先进,熨斗也进化的越来越高级,最后成为了家家必备的一种熨烫衣服的工具,那就是“烫斗”。
F. 古代女犯都害怕的“梳洗之刑”,到底有多残忍
“梳洗之刑”作为“明朝十大酷刑之一“,当真是残忍,暴力又血腥。这是活活将一个人抽筋扒皮,挖肉剃骨呢。可能不仅仅是女性罪犯害怕,男性罪犯也避之不及。能遭遇这样的酷刑,不知道得是犯下过多大的滔天罪恶的人才会这么倒霉被如此对待了。
其实一听是”明朝十大酷刑之一“,不用脑袋想,大家也能猜出这样的刑罚,一定是朱元璋折腾出来的。他从登基开始,就一直以残暴冷血着称,死在他手下的贪官污吏,达官显贵,甚至是平民百姓,那是数以万计。而因为当时朝政不稳,朱元璋不得不使用铁血手腕来震慑那些在旁边虎视眈眈的人,刑罚作为惩罚罪恶的手段之一,自然就很好的被他利用了起来。
唐朝时就有一位名叫桓彦范的人,被武三思这么收拾过。不过当时他用的是竹刷,而到明朝就被朱元璋改成铁刷罢了。甚至在大家之前特别喜欢看的连续剧《扶摇》中,也出现过”梳洗之刑“的身影,养大女主的宫女婉姨,就是死在此刑之下,一个弱女子要遭受如此的折磨,还真是令人心痛。
大家都了解到了”梳洗之刑“的残忍之处了吗?还好如今是法制社会,而且尊重人权,不会再有这些惨绝人寰的刑罚出现了。不然可能犯罪率会直线下降,因为没人敢去以身试这样的罚了。
G. 古代女子五刑是什么
1、刑舂:是一种很常用的针对女性的刑罚,它先是要对犯罪女性施以黥、劓等刑罚,所谓黥刑,就是古代常用的对罪犯刺字的处罚,一般先把要刺的字刻上被罚者的脸颊,然后用墨等染上颜色。而劓刑,根据它的字形就很容易理解,就是指的割掉刑犯的鼻子。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对于妇女行刑的例子并不多。中国古代的妇女大部分依附于自己的丈夫,因此妇女犯罪,常常会让丈夫代替其受过。就算因为罪大恶极,受了杖刑或者拶刑等伤及皮肉的刑罚,也常常会得到行刑者的优待,不会太过用力。
H. 古代的“玉女天梯”酷刑,为何会让女性闻之色变
在唐朝的历史上,武则天无异是一个狠人,早年被父母送进宫伺候一个老头(李世民),她无力反抗。李世民死后,她被送去当尼姑,她也无力反抗。后来给李治生了孩子,却差一点被废,她出离愤怒了。从此武则天决定绝地反击,打败所有反对她的人,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玉女天梯”酷刑就是她对付敌人的绝招之一。
这是一种将人折磨致死的刑罚,这种刑罚会让很多女人闻风丧胆,就算你胆子再大,再等待死亡的过程当中,会让你增添无尽的恐惧。这也是当时的武则天所需要的一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政治手段吧
I. 古代对女子的酷刑,刑具
惩治鞋
鞋子常常被结合头手枷 (站立时枷住头部和手腕的一种装置)使用的 。只要靠脚趾支撑不住身体,鞋跟上的钢针就会刺入脚跟。
19.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个酷刑装置,一个两头带尖叉的金属棒,由一条皮带固定在颈部,一头插入下颏,另一头直指胸骨。只有伸长颈部,才会减少痛苦,此刑具会造成巨大的痛苦。四个叉点位于下颏和胸骨之间的设计,会让受刑人有足够运动幅度让他的嘴开口招供。
18.浸河
主要用于对妇女 ,将其浸河内、大桶或池塘内,多用于惩罚骂街妇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时间后,给予招供的机会。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这一过程通常是反复直受刑者溺毙或放弃此种刑罚,让自己被另一种方法处死(上吊,或烧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于两块厚木板之间再用绳子束紧。拷问者在绳子间用锤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胫骨就被粉碎。该刑罚至少要在腿的上下两侧打入12根楔子。当木靴子拆除后,骨头碎片就像装在一条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
这是所列欧洲酷刑中唯一一个非中世纪的项目。水刑是二战期间日本战俘警卫队最喜欢的刑罚。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将用铁丝网和抹布封住他的嘴。
接着,警卫将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里往里灌水来膨胀腹部。水灌完后,警卫将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来就是死亡了。
15.猫爪
使用起来很简单,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时候,所有肉都被撕下来,而露着骨头。
14.拉架
看起来就像是:捆紧手脚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体,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从关节连接处脱出来。
13.四马分尸
四马分尸是拉架的更高一级刑罚方式,只用于凶杀犯和那些企图杀害贵族或皇室成员的犯人。囚犯的四个手脚分别被捆绑,由四匹马同时向四个方向拉,瞬间即可分尸。(#在中国有五马分尸)
12.开花梨
根据受刑者的性别将梨在闭合状态下插入肛门或阴道,然后用手摇动使梨开花直到使人感到相当难受。
11.清洗灵魂
在许多天主教国家,神职人员认为,如果强迫一个灵魂邪恶的人吃下去沸腾的热水或燃烧的煤块或二者都吃,他的腐败的灵魂就能得到清洗。当然,这要在没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罚之前进行,一种”温暖的刑罚“,如果你愿意。
10.吊笼
图中的受刑者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大部分使用吊笼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极端寒冷或炎热的环境中。而且多数处吊笼刑罚的犯人通常都是在进行了其他刑罚以后最后才被吊在那里。但要等——很长时间!受刑者留在牢笼中,直到他被吊死或渴死,这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9.碎头机
用碎头机执行死刑通常是这样的:牙齿挤入牙槽内,周边颚骨破碎。然后眼睛从眼窝射出,脑浆从耳朵喷出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国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头机,作为当今的审讯工具。
8.在柱子上火烧
最爱用于那些被指控犯有亵神罪的巫婆 。神职人员认为,焚烧一个巫婆可永久消灭她在有形世界的邪灵,从而消除可能发生的任何进一步对无辜灵魂污染。言之有理。
7.犹大尖凳
受刑人被悬挂上述金字塔尖状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进裆部。链子的松紧取决于刽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体重是否全部作用于这一个点上。
6.刀凳
刀凳是犹大尖凳的变种。我们相信,该图片没有解释得很清楚。
5.铁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铁铁娘子的记录:“伪造的硬币放在里面,门被缓缓关闭,从而尖锐的钢针从几个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杀死他,所以他巨声喊叫和哭号了两天后,他死了 。“
4.审讯椅
不仅有数以百计的微小钉尖让人感到难以坐住,通常还在下面点火将铁椅子烤到一个可怕的烫伤热度。
3.刺刑
这是中世纪在在阿尔及尔,突尼斯,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来是什么地方)对叛国者标准的处罚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这根长刺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再从他的嘴或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这个状态活一天以上,并在烂泥中爬行,供大家观赏。
2.锯刑
锯刑可能代表了人类聪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时刻。其原理是,当受害者倒吊下来,大部分的血液将涌向头部。这在整个过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为作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裆部。头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有时锯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1.轮刑
好了,最后的也是最危险的。轮刑仅次于吊笼,在中世纪时期的德国是最常见刑罚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开绑在地上。不过,木制辐条分别对应各主要关节,如手腕,脚踝,膝盖,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铁的轮子打断四肢和关节。但是,这仅仅是恶梦的开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别打碎,和血、肉混成绵软状态后,四肢被编到轮子的辐条上,然后正面朝外悬挂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将继续保持该状态数日,他或她死后会变成乌鸦和昆虫的大餐。
J. 古代有哪些针对女子的刑罚
拶(zǎn)刑,拶子是一种专门用来夹手或者夹脚的行刑工具,主要部分由硬木条组成,以绳索相连接。行刑时将女犯的手指放入拶子,再由绳索牵引加紧,严重时甚至可以将女犯的手指夹断。所谓十指连心,不要说是夹断,即使是普通的用刑,也不是女性的十指可以承受的。而且我国古代女性主要是靠灵巧的双手工作生活,一旦手指残废,对她们将是极大的打击这一刑罚始于唐朝,一直到清末才被废止。
刑舂(音同冲),这是一种劳役形式的惩罚,包括发配到边远地区的地主家中或军营中从事一些妇人的工作,如舂米,也即淘米,洗衣、晾晒等,工作十分繁重。但是在受此刑之前,女犯通常会被施以黥、劓等刑罚,以剥夺她们的女性权利。这种刑罚虽然不会使女犯丧命,但她们接下来的生活无不悲惨之极,可以说生不如死。而且,获这种刑罚的女犯通常是由于株连等莫名其妙的原因。
仗刑,是指去衣受仗,也就是剥光了打。在我国古代,女性是不能轻易抛头露面的,何况是被当众脱去衣裤。这一刑罚除了将女犯的臀部打得血肉模糊外,还有一种羞辱的目的。受此刑罚的女性,多数是因为通奸淫乱。但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像,在后来的行刑过程中,只要不是罪大恶极,女犯一般会得到从宽处理,比如行刑时留有内裤,行刑者手下留情等等,此刑同样始于唐朝,但是宋明清三朝硬性规定要去衣受刑时,行刑者就不敢轻易手下留情了。
赐死,这种刑罚始见于商代,一般是对身份比较特殊的人使用,比如皇家的妻妾等,原则上要保证她们有尊严的死去。赐死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赐毒酒、赐绫缎、赐长剑等,女犯得赐后谢恩退出,自行了断生命。
宫刑,这一多见于男性犯人的刑罚,实际上最开始却被用于女犯。是在我国秦汉时期,女子如果犯有通奸淫乱等罪,就会施以宫刑,即将女犯捆绑在木桩上,行刑者用木棒等硬物猛击其腹部,致使其性器脱落,失去生育和性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