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所说的判断亲戚的标准“五幅”是什么
五服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1、斩衰三年,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按服丧期限长短,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不执杖,一年)、齐衰五月和齐衰三月五等。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为丧服。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为丧服。5、缌麻三月,用稍细熟布为丧服。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仪礼·丧服》章所载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遵行,但也有所变通。
② 农村老人去世,亲戚们交给死者家人的钱叫什么钱
农村老人去世,亲戚们交给死者家人的钱叫帛金。以前人们生活不富裕,亲友家里发丧,出席丧礼的都会送些数目为单的钱,帮补一下亲友办丧事支出,除了是对死去的人聊表心意,也实实际际地帮助一下在生的人。
亲友们向亡者家属送上帛金,除了对亡者表示敬意外,也是减轻亡者家属在办丧事时的财政负担的最实际方法。
(2)农村家属有什么图片扩展阅读:
通常在送帛金的时候以白包包裹,而且给帛金的金额宜单数不宜双数,免得“坏事成双”,也不可以用九,因为九有“长长久久”之意,好事不怕多,不幸的事一桩已够了。
传统上会在整数的银码上加多一个一元硬币,原因有二。一为银码以“零一”作结,含有“只有一次”的意思。其次,如亲友送上的帛金银码是整数,当减除吉仪内的一元后,尾数便是九,就有“长久”的隐喻。
③ 如何看待农村越来越多的“少奶奶”,不用干活,为啥家人最担心她出去打工
在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少奶奶,之所以用“少奶奶”这个词来称呼她们,主要是因为这些留守在农村的妇女,她们平时都不用干活,哪怕是在家里最简单的家务活她们都不干。也许她们想走出去在外面打工赚钱,但是家人却以担心她们为由,拒绝她们出去打工。为什么会这样呢?
媳妇外出打工,也有丈夫对她的不舍,毕竟她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在外面打工不比在家里,遭受世人的冷眼,她对待工作稍有怠慢,可能就会遭到老板无情的责备。在外打工非常辛苦,可能你劳碌一个月下来都挣不到很多钱。如此还真不如待在家里,把孩子看好,把父母照顾好。就算她们什么都不干,也总比在外面学坏好的多。这就是农村人的普遍心态,有些可怜,也有些可笑。
④ 军属待遇有哪些
军人家属有什么待遇
军属待遇就是军人家属待遇。它与军人的自身待遇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等方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军人家属有什么待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卧铺票!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工作调动时,因组织上暂不准家属随行,以后单独前往时,由新工作单位发给有关费用。符合乘坐卧铺时间的,其家属可购火车硬卧铺或轮船三等舱位票,由调入单位报销;伙食补助、住宿费按与同行干部的标准执行。子女乘车按与干部随行的规定办理。已满16岁的子女、车船、住宿和伙食补助费按被调人员的标准执行。
干部回家探亲一并接家属前往安置地的,其家属的有关费用按照其单独前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批准随军,但已经在部队的直系和非直系亲属,随干部本人从部队到安置地点的家属,路费自理。但分配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偏僻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携带家属(包括原来非随军家属及非直系亲属),不论顺途回家或专程回家,其差旅费由部队发给。到达工作地点后,家属的费用,由调入单位负责发给。
已经批准随军,但尚未来队经批准一起调动的直系家属,从家乡到干部安置地的有关费用,未参加工作者,由干部原单位发给,其标准按在队家属单独前往干部安置地的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者,由其工作单位发给。经批准将家属接来部队一起走的,来队后,从部队到安置地点的费用,按在队家属与干部、职工调动同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回去接家属的费用自理。家属按随军来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干部、职工调动、转业、离休离队时,本人及其同行家属的车船费和途中住宿费、途中伙食补助费,由调出单位按乘车路线、规定标准发给,向调入单位结算,多退少补。
经组织批准随军来队的干部配偶和亲属(均指未参加工作的),其来队的车船费、途中住宿费,按来队探亲规定的标准报销;其来队的车船费,可按工作调动有关规定报销。住院后经医院介绍转院的干部、职工随军家属,其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因病住院、病愈出院路费自理)。门诊介绍不得视为转院。干部、职工陪送入院、转院的费用自理;病情严重的,经组织批准,可以报销。
海南、边防部队随军在队且无工资收入的干部、职工家属,经卫生部门介绍去上一级医疗单位或合同医疗单位看病。其往返的车船费凭据予以报销。
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
对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
遗膀,均按规定的抚恤金标准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遗蠕不能享受由部队发给的遗属生活补助费,但可申请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发给军人遗属生活补助费。
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为: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随军遗蠕定期生活补助费为:
A、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相当职务的级别)以下的,每人每月500元;
B、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师职的,每人每月600元;
C、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军职的,每人每月700元;
D、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大军区职以上的,每人每月800元;
E、牺牲、病故干部或遗孀本人为红军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再增发200元;
F、对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遗孀,其工资收入总额低于上述生活补助费标准的,由军队补足差额部分;
G、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遗孀:在享受当地政府抚恤优待以外,如遇到特殊困难时,部队原单位可酌情给予补助;
H、牺牲、病故军官、文职干部的未满16岁及虽满16岁,但在校读书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经批准投靠军官、文职干部生活的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也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
(2)军队士官家属在士官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待遇,按军队干部有关规定执行。
(3)随军干部遗踊另择配偶者,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下一月起不再发给定期生活补助费。
(4)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随军遗属去世后,可一次发给6个月的本人生前领取的定期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费包干使用。已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遗属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军人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怎样规定
(l)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4)14号文件划定的范围)的部队干部,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来队后,安排不了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发生活困难补助费170元;
(2)凡属(国发(1984)14号文件)规定范围以外地区的部队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后,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发生活困难补助费150元。
生活困难补助费从批准的下年度1月起,按月随干部工资发放,暂列入生活费决算“福利费”科目报销,不作为计领其它费用的基数。
(3)有下列情况应停发其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①安排了工作者,从安排工作的下月起;
②干部转业、复员、离休、退休,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
③干部牺牲病故后,其配偶从领取遗属的定期生活补助费的当月起。
军人家属的社会与政治待遇
军人家属的社会与政治待遇主要指的是3个方面:
子女的安置;子女的入学入托;军人的婚姻保护。
军人子女安置待遇
(1)退休干部家属子女的安置。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其配偶、未成年的或待业子女,可随同前往;易地安置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准许调一个已工作的子女随迁。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安置地区的人事或劳动部门负责分配。退休干部和家属的户口,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公安部门办理落户口手续。家属原为城镇户口的,包括随退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当地城镇户口办理。
干部退休前已随军供养的现在部队服役的子女,退伍后可到退休干部安置地区落户,并与当地城镇退伍军人一样安排工作。
对退休干部随迁的待业子女,应和城镇待业青年一样(到农村安置的优先),由劳动人事部门安排就业。
(2)离休干部子女的安置。干部离休时,身边无子女的,可商请安置地区的人事、劳动或知青部门调一名子女(包括配偶)到安置地区工作。离休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随迁、调动,按在职干部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离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家属原为城镇户口的,包括随离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当地城镇户口办理。
(3)随离休干部易地安置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接收安置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安排工作的,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安排。离休干部的子女,从军队复员、退伍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落户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接收安置。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1名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包括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
军人子女的入学待遇
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待遇是指边防海岛部队驻地附近无学校,地方目前没有条件办学,或部队驻少数民族地区当地学校没有汉语班,部队干部子女入学确有困难的,部队可以自办一些学校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办学应坚持以下原则:边防海岛部队现有的子女学校需要扩建的,可以适当扩建。凡地方上有条件办学的,部队就不再单独办,能同地方合办的就合办,或给予适当的资助。部队干部子女需到较远的城镇就学,学校没有食宿条件的,可在这些城镇设立学生食宿站。
军人的婚姻保护
我国婚姻法、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军人婚姻采取特殊的法律保护,对革命军人的婚姻家庭,采取同非军人有区别的专门保护措施。这是由革命军人特殊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肩负的特殊的工作任务所决定的,也是祖国和人民及社会主义利益的要求。对于破坏军婚者,要依法严惩。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破坏军婚的条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处理,处罚程度较其他同类犯罪要严,充分体现出军人婚姻保护的特殊性。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也是严于同类情形的。这从法律上保证了军人家庭、婚姻的基本稳定。
(5)我国法律这样特殊的规定,是有利于巩固部队、巩固国防,也是符合全国人民利益的。
“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区分。
(1)“革命烈士家属”是指经规定机关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革命烈士证书》的家属。
(2)“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是指经规定机关批准,取得《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家属。
(3)“病故军人家属”是指经规定机关认定,取得《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家属。
(4)“现役军人家属”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的家属。
“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家属”是指什么人。
是指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因丧失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其他亲属自愿或受托连续抚养军人逾7年以上,经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法律公证,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者。其他亲属以外的人员符合规定的抚养人条件的,也按抚养人对待。
⑤ 革命烈士直系亲属有什么待遇···
1、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2、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4、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给予补助。5、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优先、优惠照顾。家住农村的烈士遗属住房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⑥ 农村地下党员家属有没有生活补贴有什么待遇
请问你说的家属是如何定位的,父母妻儿这一代,还是好几代后的玄孙一辈?
直系亲属一代,父母妻儿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待遇和照顾,至于几代之后的后代,还要接曾祖上的余荫,有点太不争气了。
望采纳。
⑦ 家里有人去世,家属手臂上带的那个黑色的叫什么
家里有人去世,家属手臂上带的那个黑色的叫:黑纱
黑纱,表示致哀。而中国习惯是缠戴白麻布,近年来也采用戴黑纱的习惯。中国,日本是白色;非洲是红色;欧美是黑色。古人穿哀服与今人大不相同,其主要目的在于伪装自己,以避免死神认出来。
许多原始民族中存在一种观念,即只要有人去世,死者的亲属立刻把自己伪装起来:或在身上涂黑色泥巴,穿上干草衣服;或用黑布将全身包裹起来。
他们的用意无非是不让死神认出来。在古代欧洲,如果一个贵族死了,他的仆役都要为他穿黑色丧服致哀。英国仆役在购不起丧服的情况下,首倡用一块黑纱佩戴在左臂上表示致哀。就这样,节俭易行的佩黑纱丧礼在全世界广泛流传开了。
葬礼礼节
丧家开孝的多寡,要以年景和家境而论。长子为主孝,其他儿子、儿媳及女婿次之,家门户族开到侄儿侄女辈。无儿无女的孤老,也要有生前认叫的戴孝,不然就无人抱灵牌或捧遗像。主孝孝布与棺材盖齐长,其余的略短一些。
戴时用麻丝缠捆,即所谓“披麻戴孝”。孝子对来人要搭礼叩头,若有要事到别人家去,要卸下孝布。孝子所执“哭丧棒”,若父死,用竹做;若母死,用泡桐木做。城镇青年多不戴孝,戴扎有“孝”字黑底白字的袖章。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黑纱
⑧ 常见的农村丧葬习俗都有哪些有何讲究
闽南地区的丧葬习俗豪华而带有神秘的色彩。古话有云,吃要苏杭二州,死要在泉州。其实就是泉州地区的丧葬规格非常豪华,可以说在古代丧葬是人们非常重视的事情。
1、入殓。人死了要入殓,入殓的衣服非常有讲究,都必须是单数的,我们这里通常是上衣7件裤子3件。遇到非常高寿的人,或者是地位非常崇高的人,就必须要上衣9件裤子5件。遇到短命夭折,或者是意外死亡的,就是上衣5件裤子3件。这些都有具体的规格,不可以随便乱用。而且寿衣的件数不是平常的算法,而是一层就算一件。有的夹衣是两层的,那就算两件。
2、守灵。在泉州,守灵一般都是3天为起点,如果有人没有停灵三天就出殡,那会被人戳断脊梁骨。而且三天守灵都要哭丧,早上7点开始女儿就要不断哭丧,哭足三天。现在哭不动,就都是请人来哭丧,十几分钟50块,有钱的人就是一整天请,没有钱的就哭一会儿再请一场,不过再便宜一天下来也要大几百块。
3、出殡贺仪。今年我隔壁家有两个老人去世了,一家是19队的乐队,一家是27队。出殡的时候请乐队来热闹一下是我们的习俗,花圈反而还没有那么流行。乐队有很多形式,西乐、腰鼓、惠安女等等,一队基本是二十个左右的人,价格是3000块左右。人越多,价格越贵。虽然花费很昂贵,但是场面非常风光热闹。
4、送殡。我们这里出殡,要抬着棺材,送殡的人跟着一起绕村里的路走一圈,然后再绕大概3公里的公路,才会让棺材上灵车。而且路面上走的时候,所有乐队不能断,必须从头到尾演奏。且每走一段路都要停棺,让子孙跪下来哭。我去送过我干奶奶,一路上跪的膝盖都快肿了。
⑨ 人死后家属有什么禁忌,和当地习俗有哪些关系
在人们死后,家属是有一些禁忌的,比如不能在葬礼以及守灵的过程当中穿颜色鲜艳的衣服,这样是对去世的人的不尊敬。而且有的地方流行将去世的人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停留一晚进行守灵,这时候他的家人们纷纷都回来悼念,当然和他有比较亲密关系,例如子女、父母、兄弟之类的人都需要哭丧。他们认为如果你哭的越厉害,就证明了你对于去世的这个人越在乎,有的人甚至是要哭出声了,才能表达出自己对于失去亲人的痛苦之情。
如果家属对于逝者莫不关系,这才是最大的禁忌。无论是谁最终老去,都应该保持着人与人之间的热情,不应该对此忽视。